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光明大街1号。
2.2 项目规模:2×150MW循环流化床机组。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4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粉煤灰清运-粉煤灰炉渣石膏清运及处置采购项目(24个月)预计产生粉煤灰、炉渣、石膏总量为166.17万吨,其中粉煤灰109.18万吨,炉渣44.4万吨,石膏12.59万吨。此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清运-粉煤灰炉渣石膏清运及处置采购项目(24个月)】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提供自有储存场地的产权证明或提供储存场地租赁或合作合同证明资料。储存场地需提供环保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环保备案证明材料及相关批复(全封闭固废储存场地无需提供相关环保材料,但需提供该储存场地用途为固废储存的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0-20 10:00到2025-10-27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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