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详见各项目技术规范。
2.2 规模: 1950.5M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2.3 建设工期: 详见各项目技术规范。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6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下表。
标段 |
项目 |
项目装机 (MW) |
标段 容量 (MW) |
风机规格 |
1 |
黄骅市1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 |
100 |
310 |
单机容量:6.25兆瓦 风机数量:16台 叶轮直径:200米 轮毂高度:160米,叶片运行的最低点距离地面不低于15米。 安全等级:风电机组安全等级至少需满足IEC III C类及以上要求。 其他: 1.不接受其他单机容量机型。 2.本项目采用混塔。 |
渤海新区100兆瓦风火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 |
100 |
单机容量:6.25兆瓦 风机数量:16台 叶轮直径:200米 轮毂高度:160米,叶片运行的最低点距离地面不低于15米。 安全等级:风电机组安全等级至少需满足IEC III C类及以上要求。 其他: 1.不接受其他单机容量机型。 2.本项目采用混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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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100兆瓦风电项目 |
100 |
单机容量:6.25兆瓦、5兆瓦 风机数量:12台(6.25兆瓦)、 5台(5兆瓦) 叶轮直径:6.25兆瓦机型叶轮直径220米及以上,5兆瓦机型叶轮直径200米及以上。全场平均单位兆瓦扫风面积大于6132.4㎡/兆瓦(注:全场平均单位扫风面积=Σ全部风机扫风面积/100兆瓦)。 轮毂高度:160米。叶片运行的最低点距离地面不低于15米。 安全等级:风电机组安全等级至少需满足IEC III C类及以上要求。 其他: 1.不接受其他单机容量机型。 2.本项目采用混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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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小王庄风电项目 |
10 |
单机容量:5MW 风机数量:2台 叶轮直径:190米及以上 轮毂高度:叶片运行的最低点距离地面不低于20米,轮毂高度140米。 安全等级:风电机组安全等级至少需满足IEC III C类及以上要求或满足风速和湍流条件的IEC III C类及以上机组。 其他: 1.不接受其他单机容量机型。 2.本项目采用钢塔。 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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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邑100兆瓦风电项目 |
100 |
300 |
单机容量:6.25兆瓦 风机数量:16台 叶轮直径:220米及以上 轮毂高度:不低于170米。叶片运行的最低点距离地面不低于15米 安全等级:风电机组安全等级至少需满足IEC III C类及以上要求 其他: 1.不接受其他单机容量机型。 2.本项目采用混塔。 |
南和2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 |
200 |
单机容量:6.25兆瓦 风机数量:32台 叶轮直径:220米及以上 轮毂高度:不低于160米。叶片运行的最低点距离地面不低于15米 安全等级:风电机组安全等级至少需满足IEC III C类及以上要求 其他: 1.不接受其他单机容量机型。 2.本项目采用混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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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务川县联丰龙潭137.5MW风电项目 |
137.5 |
237.5 |
单机容量:6.25MW 风机数量:22台 叶轮直径:220米及以上 轮毂高度:轮毂高度不低于125米,叶片运行的最低点距离地面不低于15米。 安全等级:风电机组安全等级至少需满足IEC III B类及以上要求 其他: 1.不接受其他单机容量机型。 2.本项目采用钢塔 |
三江古平岭风电场项目 |
100 |
单机容量:6.25MW 风机数量:16台 叶轮直径:220米及以上 轮毂高度:轮毂高度不低于125米,叶片运行的最低点距离地面不低于15米 安全等级:风电机组安全等级至少需满足IEC III A类及以上要求或满足风速和湍流条件的IEC S级。 其他: 1.不接受其他单机容量机型。 2.本项目采用钢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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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潇龙12万千瓦陆上风电项目 |
120 |
120 |
单机容量:10MW 风机数量:12台10MW 叶轮直径:230米及以上 轮毂高度:叶片运行的最低点距离地面不低于15米,不低于130米。 安全等级:风电机组安全等级至少需满足IEC II C类及以上要求或满足风速和湍流条件的IEC II C类及以上机组。 其他: 1.不接受其他单机容量机型。 2.本项目采用钢塔。 |
5 |
广东公司阳江三山岛一海上风电场项目 |
483 |
483 |
总装机容量:483MW 单机容量:14-17MW 风机数量:29-34个 叶轮直径:大于等于252m,小于等于280m。 轮毂高度:大于等于152m。 安全等级:风机需选用满足本项目现场风况和抗台要求且具备抗台特别设计的IECⅠC类以上或满足要求的IEC S类风电机组(标准空气密度下158米高度处的50年一遇重现期风速推算结果为56.7m/s)。 其他: 1.不考虑机型进行混排。 2.总装机容量允许正偏差,不超过488MW,确保通过电网验收及并网发电要求。 |
6 |
广东公司阳江三山岛二海上风电场项目 |
500 |
500 |
总装机容量:500MW 是否接受混排:否 单机容量:14-17MW 风机数量:30-35个 叶轮直径:大于等于252m,小于等于280m。 轮毂高度:大于等于152m。 安全等级:风机需选用满足本项目现场风况和抗台要求且具备抗台特别设计的IECⅠC类以上或满足要求的S类风电机组(标准空气密度下158米高度处的50年一遇重现期风速推算结果为56.7m/s)。 其他: 1.不考虑机型进行混排。 2.总装机容量允许正偏差,不超过505MW,确保通过电网验收及并网发电要求。 |
合计: |
1950.5MW |
—— |
本次招标不含塔筒。具体参数、机型要求及工期等详见技术规范书,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2.5推荐原则:
各标段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技术、价格、专项附加得分计算最终得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标段5和标段6不能同时中标,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上述两个标段综合得分第一及另外一个标段综合得分第二的价格之和由小到大排序,优先推荐以上价格之和最小的组合为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某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另外一个标段则不再推荐。第二、三中标候选人按照综合排名推荐。
2.6 交货地点:风电场指定机位点,详见技术规范书。
2.7 交货期: 详见各项目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
标段一至标段三(需同时满足):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有6.25兆瓦或以上容量风电机组通过试运行业绩(不含试验机和样机;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清晰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以及通过试运证明等关键内容)。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超过100台6.25兆瓦或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合同业绩(不含试验机和样机;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清晰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同时必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标段四(需同时满足):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有6.25兆瓦或以上容量风电机组通过试运行业绩(不含试验机和样机;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清晰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以及通过试运证明等关键内容)。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超过100台6.25兆瓦或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合同业绩(不含试验机和样机;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清晰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同时必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3)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10兆瓦或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合同业绩(不含试验机和样机;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清晰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同时必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标段五和标段六(需同时满足):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单机容量12兆瓦或以上容量等级海上风电机组通过试运行业绩(不含试验机和样机;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清晰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以及通过试运证明等关键内容)。
(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超过20台单机容量12MW或以上容量等级海上风力发电机组(不含试验机和样机)合同业绩(不含试验机和样机;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清晰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同时必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标段一至标段四(需同时满足):
(1)投标人需提供任意6.25兆瓦级别风力发电机组完整型式认证一项。
(2)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机构出具的对应各项目安全等级要求的设计认证(可为S级,但必须满足对应项目最大风速和湍流的安全等级要求)。
a.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机构出具的整机、叶片及大部件完整型式试验证书及附页材料;b.投标机型已取得电能质量报告,低电压、高低压和连续穿越能力报告,电网适应性报告,电气模型验证报告,功率特性报告,噪音报告等满足当地电网要求的试验报告。若投标机型尚未取得上述a和b证明材料,须无条件承诺在本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供货前取得本条a和b所述材料,需提供承诺书(需同时承诺,若因无法提供导致的机组供货延误、现场窝工等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并在验收款中予以扣除)。
标段五至标段六(需同时满足):
(1)投标人需提供任意12兆瓦或以上级别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完整型式认证一项
(2)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机构出具的对应各项目安全等级要求的设计认证(可为S级,但必须满足对应项目最大风速和湍流的安全等级要求)。
a.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机构出具的整机、叶片及大部件完整型式试验证书及附页材料;b.投标机型已取得电能质量报告,低电压、高低压和连续穿越能力报告,电网适应性报告,电气模型验证报告,功率特性报告,噪音报告等满足当地电网要求的试验报告。若投标机型尚未取得上述a和b证明材料,须无条件承诺在本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供货前取得本条a和b所述材料,需提供承诺书(需同时承诺,若因无法提供导致的机组供货延误、现场窝工等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并在验收款中予以扣除)。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 10月 20 日9:00起至 2025年10月27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