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安健环安全警示牌、安全宣传栏物资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中卫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所辖中卫市境内坡头区中卫工业园区,距离中卫市区14km,东与吴忠市接壤,南与中卫市及甘肃省靖远县相连,西与甘肃省景泰县交界,北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毗邻。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位于一期东侧,项目作为“宁湘直流”配套调峰电源点,机组须具有顶高峰、压低谷、跟速率、灵活启停、长时间低负荷运行(机组每日20%负荷下运行时长超过10小时)能力。本期同步建设4台超超临界直接空冷燃煤机组。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完成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4台机组安健环安全警示牌、职业健康警示标识、道路交通标识、安全宣传栏等各类安全标识、标牌的策划、功能设计、选材、制作、供货、安装以及质保期内的维护等相关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6号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后60天内完成。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号、5号、3号、6号机组投产前分别完成各台机组所有安健环安全警示牌、职业健康警示标识、道路交通标识、宣传栏的供货和安装工作。4号机组计划2025年12月16日投产,5号机组计划2025年12月30日投产,3号机组计划2026年3月16日投产,6号机组计划2025年3月30日投产(各台机组具体投产时间以实际为准)。第二阶段自6号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后60天内,负责完成本项目范围内需要补充的安健环标牌、标志的供货和安装工作。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函件通知为准。
2.1.4交货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卫工业园区中卫发电有限公司扩建工程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标识标牌供货和安装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27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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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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