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甲醇合成装置电动及气动助力阀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 项目概况:
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是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已运行多年的世界首套煤制烯烃示范装置基础上实施的升级示范工程,已列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规划重大项目,并获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核准。项目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北与煤制烯烃一期工厂相连。本次为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甲醇合成装置电动及气动助力阀门设备采购。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电动及气动助力阀门23台(含2台蝶阀)(详见技术协议)。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
交货地点: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甲醇合成装置装置现场。
质保期:质保期为全部货物到现场验收合格后24个月或安装调试合格后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注:本招标技术文件(下称本文件)作为对供货范围内阀门的设计、制造、组装、检验、运输以及对卖方所提供技术服务的要求。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有权根据项目工程设计的实际需要提出修改部分技术要求,各方应友好协商可行的实施方案。本技术文件属于专有技术,并且是机密的。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阀门-金属阀门)A1)。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压力等级≧CL2500的闸阀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24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01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