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司河西公司、陇中公司 2026-2027 年车辆运行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甘肃公司河西公司、陇中公司 2026-2027 年车辆运行管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GSHL11-FW-L002
2.2 项目名称:甘肃公司河西公司、陇中公司 2026-2027 年车辆运行管理服务
2.3 建设地点:景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沙塘子风电场、前台子风电场、喜集水风电场,景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兴泉风电场,景泰乾丰风电有限公司乾丰风电场,武威新能源有限公司红沙岗风电场,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及大唐瓜州桥六风电场。
2.4 建设规模:21 人
2.5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日历年止。(2026 年 1 月 1 日至2027 年 12 月 31 日)。
2.6 招标范围:(1)河西公司:提供不少于 13 名公务用车及生产用车代驾服务人员,公司现共有大小车辆 34 辆。其中,11 辆越野车、14 辆皮卡车、
3 辆厢式货车、1 辆东风洒水车、1 辆金龙客车、1 辆金龙面包、2 辆轿车、1 辆别克商务。
陇中公司:提供不少于 8 名公务用车及生产用车代驾服务人员,公司现共有大小车辆 19 辆。其中,8 辆越野车、7 辆皮卡车、1 辆轿车,1 辆商务车,2辆轻型客车。
(2)根据甲方驾驶服务要求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驾驶员完成采购人要求的车辆驾驶服务(驾驶员人数,不限于 21 人,依据合同履行期甲方实际需要,乙方据实增减,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3)驾驶甲方指定的车辆按照采购人要求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安全地完成驾驶服务;
(4)负责甲方指派的其他工作;
(5)现有驾驶人员(河西公司 13 人,陇中公司 8 人),在应答人和本人双方愿意并经应答人考核合格后报采购人审核同意可择优留用;
(6)在工作期间,乙方代驾服务人员由甲方提供就餐,乙方负责住宿;在玉门、瓜州、武威、景泰等风电场、光伏电站现场的由甲方提供食宿。
(7)人员社保按照甘肃省最低社保缴费标准执行。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可参考现行工资标准。人员体检,必体检项有但不限于: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肥胖指数、血压、脉搏)、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
规、便常规+潜血)、生化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尿酸)、其他检查(心电图、X 线检查、超声检查)可参考现行体检标准。回家交通费暂按公司所在地至所属项目公司最远距离(酒泉往返瓜州高铁二等座)每月每人一次暂估,实际依据司机居住地与场站所在地据实报销,可参考现行回家交通费标准。
(8)代驾服务人员的日常交通、通讯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9)代驾服务所产生的车辆保养费、修理费、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年检费、保险费等由甲方负责。
(10)驾驶员长途差旅补贴、差旅期间住宿费,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
3.2.2 企业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有并提供近 5 年(2020 年 10 月至报价截止日)不少于 1 项驾驶员代驾服务或后勤服务保障(含代驾内容)类似业
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有效业绩时间按照合同签订时间计算。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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