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IGCC及临港燃机2026-2027年安保消防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包括天津IGCC及临港燃机厂区内治安、消防管理等工作。天津IGCC暂定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中队长1名,保安员23名,计26人;临港燃机设安保中队长1名,负责消防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1名,消防员7名(包含消防车司机2名),保安员6名,计16人。
2.2规 模:本项目采用“统一招标,分签合同”的方式进行招标,中标人分别与天津IGCC和临港燃机电厂签署合同。
2.3服务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淮河道2218号。
2.4服 务 期:预计开工时间2026年1月1日,预计竣工时间2027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安保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首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30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06日23时59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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