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山西省临汾市蒲县乔家湾镇和黑龙关镇境内。
2.2 项目规模:4*30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需调整工期,则相应调整供货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粉煤灰-粉煤灰材料采购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为F类Ⅱ级粉煤灰。本次招标的粉煤灰为山西蒲县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施工需用粉煤灰,总量约1.5万吨,包括粉煤灰的供应、运输、卸车及售后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粉煤灰材料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粉煤灰生产企业或粉煤灰销售代理商。
(1)粉煤灰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粉煤灰生产企业年产能达到50万吨及以上,并提供相应证明;
(2)粉煤灰代理销售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上述要求的粉煤灰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代理销售授权;同一个生产制造商制造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服务商参与投标;
9.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体现合同签订日期视为无效业绩)至少具有1项F类Ⅱ级粉煤灰供应量5000吨及以上的供货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其他要求:同一个生产厂家对本标采购的粉煤灰,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同一个代理商对本标采购的粉煤灰,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0-31 11:00到2025-11-07 23: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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