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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天柱县石洞 1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10-31 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天柱县石洞风电场项目位于贵州省天柱县江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天柱县石洞风电场项目位于贵州省天柱县江东镇东北侧。江东镇境内东面 多山,南、西、北面临清水江,属于高山深峡地貌,平均海拔255 米。项目场区临近交通干线G242 国道、X838 县道。

2.1.1 风资源条件
本项目风场内主风向主要集中在NE~ENE、SSW~SW 方向。根据《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技术规范》(NB/T 31147-2018)判定本风电场区域风功率密度等级为D-1 级。预计项目年上网发电量为17290 万kW·h,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数时约为1729h,容量系数为0.200。

2.1.2 交通运输条件
场址周边有G242 国道,另有县道和村村通公路可通入风电场址区域,交通条件便利。

2.1.3 接入系统条件
本工程新建一座110kV 天柱升压站,新增一台100MVA 主变,一个 110kV GIS出线间隔和相应的35kV 配电装置。风电场以 35kV 线路接入天柱 110kV 升压站,新建1 回110kV 线路接入110kV 渡马变,新建线路长约24km。

2.1.4 工期计划
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2 个月。计划2025 年12 月开工,2026 年9 月首批机组并网发电,2026 年12 月底全部机组并网发电,2027 年6 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发包人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30 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正式通知为准)。

2.1.5 主要工程量
本工程拟建20 台5.0MW 风机,设计装机规模为100MW,拟新建一座110kV

升压站,110kV 采用单母线接线,以1 回110kV 外送线路接入110kV 渡马变电站。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含110kV 送出工程)采用项目总承包模式,除风机、塔筒、锚栓设备、工程监理由招标人提供外,本工程项目前期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含110kV 送出线路)前期和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核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军事、文物、地灾、压覆矿、环评、水保、安评、职业卫生、接入、安质环、社稳(征地及项目)等前期专题、林业、建设用地批复、消防、取水、质监、电力业务许可、国土三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等合法合规手续,所有手续办理均包括报告编制、评审、协调及取得相应手续批文、证书,发包人已取得的前期成果由承包人承继并承担相关费用。

(2)征租地及临时补偿(包含征地土地面积相对应部分的征租地费用、征地相对应所有土地的土地使用税、林地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费的支付和政府协调工作经费)。

(3)勘察设计:地质勘测、施工图设计、临时工程的设计、竣工图、技术服务以及为保证本电站正常建设、调试、验收所需全部技术文件。

(4)设备采购及安装: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催交、运输、接车、接货、验收、转运(含多次转运)、安装、仓储保管及监造(其中风机、塔筒及锚栓组件的供货、运输由风机设备供应商负责);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箱变、110kV 升压站、110kV 送出线路、对侧间隔改扩建、场内35kV 集电线路所需全部设备。

(5)建筑工程:风电场工程、升压站工程、集电线路工程、送出线路工程、对侧端改造工程、场内外及进场道路(即分界点至风电场各机位改扩建及新建道路工程,包含桥梁检测与改扩建、杆线改迁、障碍物清理及恢复等)、智慧场站、配套水环保设施、附属设施工程等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和临建工程(含三通一平、网络通信)等。

(6)试验及试运行:设备安装调试至竣工阶段所有试验、试运行、协调工作。

(7)验收:风机设备、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消防、水环保、竣工验收等所有验收。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期、质量和验收等工作,直至项目所

需的全部证照办理完毕及项目移交前的全部工作。

(8)所有对外关系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取得上网电价批复、购售电合同签订、天柱及会同相关单位协调等相关工作)。

(9)落实并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相关设备硬/软件国产化建设工作、远程集控接入、智慧化场站建设、安全监测管理、设备选型、材料选用等要求,设备和材料符合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

(10)其他工作:风机、道路、电气一二次设备设施标示标牌,按照国家电投及五凌公司最新标准执行;风机、箱变围栏制安等。

(11)承担上述工作开展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资质条件满足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 项目涉网工程(110kV 升压站及110kV 送出工程)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允许分包,应具备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2.3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 近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 个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的EPC 总承包业绩(合同工作内容需包含升压站工程)(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3 年(2022-2024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 个会计年度(2022-2024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近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1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5.3 具有工程师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级证书,且须是本企业登记在册人员。

3.6 人员要求:
3.6.1 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设计类资质执业资格,且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 年以上(提供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8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1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6.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 年以上(提供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5 年以上工程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1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6.3 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5 年(60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6.4 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 个以上类似工程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 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2 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7.5 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7.6 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一方的人员担任;
3.7.7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3.4、3.8 条规定;联合体的资质总和应满足上述3.2 条规定,业绩总和应满足上述3.3 条规定;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安排必须符合上述3.5、3.6 条规定。

3.8 其他
3.8.1 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2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0 月31 日至11 月7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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