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江苏望亭发电公司基于三维与视觉融合技术的斗轮机无人值守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人民街70号
2.2 项目规模:163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生产运营-基于三维与视觉融合技术的斗轮机无人值守系统研究和应用:通过本项目对斗轮机丙进行无人化值守改造,主要包括斗轮机无人控制改造及控制系统搭建、储煤场存煤实时显示系统搭建、斗轮机及储煤场安防系统搭建等内容,本项目设计的所有物资采购、供货及安装、施工、调试及技术服务等均包含在内,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基于三维与视觉融合技术的斗轮机无人值守系统研究和应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电厂斗轮机堆取料无人值守系统业绩或采用智能化检测或识别技术的物料输送系统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05 15:30到2025-11-12 16: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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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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