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海南公司海口公司供热锅炉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供热锅炉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511HN-HK004
2.2 建设地点:海口公司
2.3 建设规模:30t/h
2.4 建设工期:3 个月
2.5 设备名称:供热锅炉
2.6 数 量:1 台
2.7 技术规格:30t/h(净出力),出口压力不低于 2.5Mpa、出口温度不低于280℃,含设备安装。
2.8 招标范围:供热锅炉 1 台(净处理 30t/h),包括锅炉本体、阀门、风机、水泵、电动执行器、DCS 控制系统等配套部件;天然气调压撬装设备 1
套。
2.9 交货地点: 海口清洁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车板交货
2.10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 45 天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锅炉 A 级)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3 年(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台套 30t/h 及以上容量燃气锅炉供货及投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2)投运证明材料:用户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用户证明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盖章/签字。运行时间自投运证明材料所注明的投运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若
投运证明材料未注明投运时间,则以材料开具日期为准进行计算)。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 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05日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