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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炼化-大榭舟山石化全厂装置区和罐区污水池废气治理设施

   2025-11-07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dlztb0
核心提示:中海炼化-大榭舟山石化全厂装置区和罐区污水池废气治理设施基本信息项目名称 中海炼化-大榭石化-大榭及舟山全厂装置区和罐区污水

中海炼化-大榭舟山石化全厂装置区和罐区污水池废气治理设施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炼化-大榭石化-大榭及舟山全厂装置区和罐区污水池废气治理设施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炼化-大榭石化-大榭及舟山全厂装置区和罐区污水池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概况
国家生态环境部新发布的《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中5.4.3明确:“废水集输、储存和处理设施一级好氧生物处理池(不含)前含挥发性有机物、恶臭物质的废水集输、储存和处理设施(初期雨 水池除外)应密闭,其他废水设施敞开液面上方100mm处VOCs检测浓度大于等于100μmol/mol的, 也应密闭。密闭后废气应接入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表3、表4的规定要求”。公司现有的含油污水池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需要进行整改。项目合同主体有两家:(1)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2)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
浙江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海炼化-大榭石化-大榭及舟山全厂装置区和罐区污水池废气治理设施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9267/01
发标日期
2025年11月07日
主要技术规格
(1)吸附罐Q245R;(2)吸附材料高效VOCS吸附剂材料;(3)阻火器壳体及内件材质06Cr19Ni10允许最大压降≤50mmH2O爆炸组分级为ⅡA;(4)阻火单吸阀壳体及内件材质06Cr19Ni10SY/T0511.1-2010;(5)双金属温度计SS304;(6)检修平台、护栏、爬梯材质Q235B+防腐;(7)管道及管件20#;(8)阀门碳钢;(9)设备支座Q235B;(10)密封垫片和紧固件304+石墨金属缠绕垫片;(11)设备铭牌及支架SS304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设备交货日期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发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在此期间由投标人负责免费保管、保护。
交货数量
28套(含施工安装)
招标范围
中海炼化-大榭舟山石化全厂装置区和罐区污水池废气治理设施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集成商或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则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对于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予认可,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属性 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集成商或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无直销模式,且投标人为制造商同一集团负责销售投标所投产品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或其上级单位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管理体系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集成商或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2业绩要求(须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台套采用吸附剂吸附工艺的废气治理/脱臭设施的供货业绩(可在多个合同中体现),且须满足单台套设备处理能力≥100Nm3/h的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方名称(具有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吸附剂吸附工艺的废气治理/脱臭设施)、供货数量、单台套设备处理能力≥100Nm3/h的技术要求。到货验收材料应为收货单据或验收单或入库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结算发票(提供收货单据或验收单或入库单或调试验收报告的到货验收材料应有用户签字或盖章)。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提供的订单需满足前述业绩的要求)。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及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财务要求 无。3.4资质及证明文件(须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 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至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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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no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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