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试验监控分析设备补充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试验监控分析设备补充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GKHK-25H367
2.2项目名称:试验监控分析设备补充
2.3数量:1套
2.4报价方式:买方现场交钥匙价(包含一切税费),投标时需明确开具发票税率。
2.5交货
2.7主要的参数:
(1)不少于28V/150A的供电负载能力,且能够支持不少于12路试验件单独上电控制;
(2)增加武器总线GJB289A监控和仿真能力;
(3)增加数据存储服务能力;
(4)增加ARINC664配线及真/仿切换能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响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有效正式授权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