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深泽1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混塔设备采购及风机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深泽1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深泽1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拟安装16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160米,叶轮直径220米,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16台风机钢混塔架、附件采购及风机安装施工。包括塔筒的制造、运输、安装,以及风力发电机组接、卸、保管、安装、调试等工作。甲供设备和材料的接卸、保管、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2.2.4工程质保
本工程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5年,自最后一套设备经试运行合格后次日开始进入质保期;施工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本工程保修期不少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修时间,保修协议、技术规格书及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有更长保修期要求的从其规定。
2.2.5质量目标
(1)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应满足NB/T 31022-2012《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及《公司风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
(2)建筑、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2.2.6 投标人自行解决事项
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通讯及一切施工临建工程。
2.3 本标段工程项目工期要求:项目计划于2025年12月开工建设,2026年10月全部建设完成。第一批混塔计划于2025年11月开始供货,全部混塔计划于2026年6月全部完成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3项160m及以上钢混塔合同业绩;应有单机容量不小于6.25兆瓦混塔合同业绩;混塔业绩总容量不少于500兆瓦(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塔筒规格及型式、塔筒高度及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
3.2.2投标产品已取得由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报告或国际权威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材料,且应在供货前完成针对本项目特定场址的设计认证(需提供承诺书)。
须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含特殊设备起重吊装),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备混凝土段产品的设计能力,且设计人员须为本单位任职人员,职称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
3.2.3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需为风机塔架设计制造单位,满足专项条款要求中除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外所有要求;联合体成员采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含特殊设备起重吊装)投标的,则须为通过华能集团公司2025-2026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吊装专业分包年度资格预审的入围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其他条件: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3日9时起至2025年11月20日17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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