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板溪水电站位于沅水干流上游清水江中下游贵州省锦屏县境内,下距锦屏县城 25km。三板溪水电站是沅水干流梯级电站中唯一具有多年调节性能的水电站,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等综合效益。
主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 482.50m,最大坝高 185.5m,坝顶宽10m,坝顶长 423.342m,上下游坝坡均为 1 ∶ 1.4。面板设垂直缝, 将面板分为 38块,其中左、右岸 24 块每块宽8m;中间 14 块每块宽 16m。
溢洪道布置在主坝和副坝之间,由进水渠、控制段、泄槽、挑流鼻坎、护脚体等组成,水平投影总长 685.986m,泄槽为矩形断面净宽 70m,其中溢 0+047m~溢 0+100m 为陡坡段;溢 0+100~溢 0+126 为抛物线段,溢 0+126m~溢 0+221m 为陡坡段;溢 0+221m~溢 0+242m 为反圆弧线段;溢 0+242m~溢 0+570m 缓坡。
2025 年汛前已完成溢洪道泄槽底板裂缝第一期修复工作,需对剩余未处理的 B 类裂缝(缝宽0.2-0.3mm)进行修复处理;2025 年汛后溢洪道检查发现部分裂缝冲刷破坏、混凝土冲刷剥落、边墙保护层局部冲刷脱落等缺陷;主坝面板在432~477m 高程范围存在裂缝;主坝高程429m 以上范围趾板与岸坡接触面存在局部张开缺陷。为了确保主要建筑物结构完好、保障工程运行安全, 拟开展上述溢洪道和主坝面板裂缝及缺陷修复工作。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溢洪道裂缝及缺陷修复;
(2)主坝面板裂缝及缺陷修复。
具体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工期要求
工期 5 个月,计划 2026 年 2 月 1 日开工,2026 年 6 月 30 日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8 个月内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应至少具有 2 个类似水电站混凝土裂缝修复项目业绩、并且至少有 1 个项目中标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项目结算发票,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2022 年-2024 年)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2 年-2024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项目经理
3.5.1 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 1 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5.2 应有 10 年以上施工经历,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
3.5.3 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
3.6 人员要求:
3.6.1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1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
3.6.2 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经主管部门专职安全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具有 3 年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
3.6.3 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 1 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6.4 承包方现场施工人员不少于 10 人,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
3.8.1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2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11 月 17 日至 11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