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公司海南 各光伏电站2026-2028年光伏组件清洁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
黄河水电物资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包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共和太阳能发电
青海黄电共和光伏发电
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
黄河水电龙羊峡水光互补太阳能发电
青海黄电共和太阳能发电
青海绿动光电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共和新能源
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羊曲太阳能发电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各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黄河公司海南 包括以下光伏电站:
黄河特许光伏电站、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黄河共和光伏电站、中型50MWp光伏电站、黄河水电共和实证基地光伏电站、永源储能光伏电站、黄河晨阳光伏电站、黄河通力光伏电站、中型中发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南的塔拉滩,各电站场址区地势平缓,地形开阔完整性好,均为荒漠化土地,场地平均海拔2920m。电站场区气候昼夜温差较大,无霜期短,冬季严寒夏季凉爽,多年平均降水量为318.5mm,极端最高气温33.7℃,极端最低气温-27.7℃,多年平均气温为4.3℃,多年平均风速为1.8m/s,多年极端风速为28m/s,多年平均沙尘暴日数为4天,多年平均雷暴日数为40天,污秽等级Ⅲ级。距县城10-18km,距西宁市142km,场址紧邻国道214线,交通便利。
伏山光伏电站、红旗一至红旗九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南的三塔拉,各电站场址区地势平缓,地形开阔完整性好,均为荒漠化土地,场地平均海拔3200m。电站场区气候昼夜温差较大,无霜期短,冬季严寒夏季凉爽,多年平均降水量为318.5mm,极端最高气温33.7℃,极端最低气温-27.7℃,多年平均气温为4.3℃,多年平均风速为1.8m/s,多年极端风速为28m/s,多年平均沙尘暴日数为4天,多年平均雷暴日数为40天,污秽等级Ⅲ级。距西宁市200km,距共和县城次汗素检查站约43km,场址紧邻国道214线,交通便利。
曲合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河卡镇羊曲乡吾合托村境内,场址距G214国道53km。距共和县104km、距兴海县121km,场址地貌单元为黄河高阶地,地貌类型为山前冲洪积扇场。电站场址区地势平坦、开阔,平均海拔2625m。电站场区气候昼夜温差较大,无霜期短,冬季严寒夏季凉爽,多年平均降水量为318.5mm,多年平均气温为4.3℃,多年平均风速为1.8m/s,多年极端风速为28m/s,多年平均沙尘暴日数为4天,多年平均雷暴日数为40天。距兴海县城约32km,距西宁市142km,场址紧邻国道214线,交通便利。
项目实施
项目期限及进度计划:本项目清洁期限3年,预计工期日期为2026年1月至2028年12月,每年度合同分别签订。每年年底由项目管理单位对清洁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下一年是否续签合同。每年计划清洁5次,每次清洁时间(以委托人通知要求清洗开工时间为准)不超过25天(每个标包清洗组件不超过2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每次开工令下达时间为准,投标方接到发包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须具备清洗条件,遇雨雪、沙尘等特殊天气在征得项目管理单位同意后顺延,每次清洁完成后7日内提交清洁报告。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暂定总价,在合同履约期内因天气、限电等其它原因委托人不能保证海南 管辖电站每年5次,最终以实际清洁的次数及面积进行结算。
2.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2.2.1招标范围
黄河公司所辖21座光伏电站组件清洁工作,根据光伏电站坐落区域、面积及安装方式分A、B、C、D、E、F、G七个标包(A标包为:红旗二、红旗三、红旗六至八光伏电站;B标包:红旗一、红旗四、红旗五光伏电站;C标包:红旗九光伏电站;D标包:龙羊峡水光互补、曲合光伏电站;E标包:黄河共和光伏电站、中型50MWp光伏电站、黄河水电共和实证基地光伏电站、永源储能光伏电站、黄河晨阳光伏电站、黄河通力光伏电站、中型中发光伏电站、黄河特许光伏电站;F标包:珠玉光伏电站;G标包为伏山光伏电站)。
海南 所属黄河特许光伏电站、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黄河共和光伏电站、中型50MWp光伏电站、黄河水电共和实证基地光伏电站、永源储能光伏电站、黄河晨阳光伏电站、黄河通力光伏电站、中型中发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伏山光伏电站、红旗一至红旗九光伏电站、曲合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清洁,清洁总面积为44861465.21㎡。
各场站合同签订单位及清洗面积如下:
| 序号 | 标包 | 电站名称 | 委托人 | 面积(㎡) | 地理位置及信息 | 计划清洗次数 | |
| 不同安装方式面积 | 合计 | ||||||
| 1 | A标包【DNYZC-2025-12-05-020-01】 | 红旗二光伏电站 | 青海黄电共和光伏发电 | 固定:184395.12 跟踪:3147748.77 合计:3332143.89 | 8577464.51 | 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南的三塔拉,各电站场址区地势平缓,地形开阔完整性好,均为荒漠化土地,场地平均海拔3200m。距西宁市约200km,距共和县城次汗素检查站约43km,场址紧邻国道214线,交通便利。 | 5次/年 |
| 2 | 红旗三光伏电站 | 青海黄电共和光伏发电 | 固定:71002.18 跟踪:3243943.50 合计:3314945.68 | 5次/年 | |||
| 3 | 红旗六光伏电站 | 青海黄电共和光伏发电 | 固定:486797.08 跟踪:150523.54 合计:637320.62 | 5次/年 | |||
| 4 | 红旗七光伏电站 | 青海黄电共和光伏发电 | 固定:491202.83 跟踪:147366.49 合计:638569.32 | 5次/年 | |||
| 5 | 红旗八光伏电站 | 青海黄电共和光伏发电 | 固定:505849.00 跟踪:148636.00 合计:654485.00 | 5次/年 | |||
| 6 | B标包【DNYZC-2025-12-05-020-02】 | 红旗一光伏电站 | 青海黄电共和光伏发电 | 固定:218671.53 跟踪:6285425.55 合计:6504097.08 | 7826369.26 | 5次/年 | |
| 7 | 红旗四光伏电站 | 青海黄电共和太阳能发电 | 固定:93689.63 跟踪:567758.80 合计:661448.43 | 5次/年 | |||
| 8 | 红旗五光伏电站 | 青海黄电共和太阳能发电 | 固定:34298.99 跟踪:626524.76 合计:660823.75 | 5次/年 | |||
| 9 | C标包【DNYZC-2025-12-05-020-03】 | 红旗九光伏电站 | 青海绿动光电 | 固定:839046.78 跟踪:4114443.04 合计:4953489.82 | 4953489.82 | 5次/年 | |
| 10 | D标包【DNYZC-2025-12-05-020-04】 | 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 | 黄河水电龙羊峡水光互补太阳能发电 | 固定:5921035.20 跟踪:204723.20 合计:6125758.40 | 6234431.89 | 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南的塔拉滩,各电站场址区地势平缓,地形开阔完整性好,均为荒漠化土地,场地平均海拔2920m。距共和县约18km,距西宁市距离约150km。 | 5次/年 |
| 11 | 曲合光伏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羊曲太阳能发电 | 固定:108673.49 合计:108673.49 | 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河卡镇羊曲乡吾合托村境内,场址地貌单元为黄河高阶地,地貌类型为山前冲洪积扇场。电站场址区地势平坦、开阔,平均海拔2625m。距共和县约104km,距兴海县约121km,场址距G214国道53km。 | 5次/年 | ||
| 12 | E标包【DNYZC-2025-12-05-020-05】 | 黄河共和光伏电站 | 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 | 固定:3200647.75 跟踪:621561.60 合计:3822209.35 | 5981058.29 | 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南的塔拉滩,各电站场址区地势平缓,地形开阔完整性好,均为荒漠化土地,场地平均海拔2920m。距共和县约18km,距西宁市距离约150km。 | 5次/年 |
| 13 | 中型50MWp光伏电站 |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共和新能源 | 固定:341674.00 合计:341674.00 | 5次/年 | |||
| 14 | 黄河水电共和实证基地光伏电站 |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 | 固定:670029.00 跟踪:90987.40 合计:761016.4 | 5次/年 | |||
| 15 | 永源储能光伏电站 |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 | 固定:52337.34 跟踪:45231.62 合计:97568.96 | 5次/年 | |||
| 16 | 黄河晨阳光伏电站 | 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 | 固定:433635.42 跟踪:159469.28 合计:593104.70 | 5次/年 | |||
| 17 | 黄河通力光伏电站 | 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 | 跟踪:62182.96 合计:62182.96 | 5次/年 | |||
| 18 | 中型中发光伏电站 |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共和新能源 | 跟踪:94912.67 合计:94912.67 | 5次/年 | |||
| 19 | 黄河特许光伏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共和太阳能发电 | 固定:208389.25 合计:208389.25 | 5次/年 | |||
| 20 | F标包【DNYZC-2025-12-05-020-06】 | 珠玉光伏电站 | 黄河水电共和太阳能发电 | 固定:2806320.00 跟踪:2732866.00 合计:5539186.00 | 5539186.00 | 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以南的二塔拉滩,海拔2920m。距共和县城约50km,距西宁市直线距离约155km。 | 5次/年 |
| 21 | G标包【DNYZC-2025-12-05-020-07】 | 伏山光伏电站 | 海南州黄河伏山发电 | 固定:5749465.44 合计:5749465.44 | 5749465.44 | 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南的三塔拉,各电站场址区地势平缓,地形开阔完整性好,均为荒漠化土地,场地平均海拔3200m。距西宁市约200km,距共和县城次汗素检查站约43km,场址紧邻国道214线,交通便利。 | 5次/年 |
2.2.2主要工作内容(不限于):
海南 :黄河特许光伏电站、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黄河共和光伏电站、中型50MWp光伏电站、黄河水电共和实证基地光伏电站、永源储能光伏电站、黄河晨阳光伏电站、黄河通力光伏电站、中型中发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伏山光伏电站、红旗一至红旗九光伏电站、曲合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清洁,清洁总面积为44861465.21㎡。
(1)清洁方式:
1)固定组件:采用机械化设备设施冲洗(冲洗压力不得高于3.2kPa,水喷头均匀冲洗)的清洁方式,清洁至光伏组件表面无污物、斑点及附着物。
2)跟踪支架组件:采用机械化设备设施+人工清水冲洗,大型清洁运水车辆如无法进入到组件之间,应采用小型运水车辆进行组件人工冲洗,清洁时应严格防止机械对子阵支架、组件的剐蹭和碰撞,防止设备损坏,如车辆无法进入到组件之间,需将运水车辆停到子阵内道路上,将输水管人工拉入子阵内进行组件人工冲洗。为了防止平单轴跟踪支架光伏组件处于放平状态时清洁导致光伏组件表面积水,禁止在每日12:00-13:00平单轴光伏组件清洁,需在电池组件朝东或者朝西时清洁平单轴光伏组件。采用机械化+人工清水冲洗(冲洗压力不得高于3.2kPa,水喷头均匀冲洗)的清洁方式,清洁至组件表面无污物、斑点及附着物。
(2)清洁要求
1)夏季清洁时间:上午11:00以前和下午16:00之后,光伏组件表面温度超过50℃时不允许采用水清洁的方式,若遇阴云天气可全天清洁;
2)冬季清洁时间:上午10:00至16:00之间,光伏组件表面温度低于5℃时不允许采用水清洁方式。
严禁在风力大于5级、大雪、雷雨天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进行光伏组件的清洁工作。
(3)其他说明
1)机械:投标人应分类别按规格、尺寸、外观、颜色喷涂等统一配置清洁水运输、清洗、储水机械设备和其他清洁工器具;除个别零星确因地势原因清洗机械设备无法进入区域采用人工清洗外,其余区域均须采用机械化设备清洗。
2)除D标包中曲合光伏电站外,其余20个光伏电站组件清洁需投标人自行解决清洁用水及清洁用水运输。清洁用水的取水点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每次清洁工作完成后,投标人须向甲方提供取水收费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作为付款依据,以保证取水行为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包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 及国家电投*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光伏组件清洁类企业;
(2) 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 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 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2项已完工的单个合同容量为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组件清洗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 投标人单次清洁能力不得低于860万㎡;
(5) 投标人单次清洁工作投入的机械配置、人力资源配置不低于下表要求的:
| 序号 |
| 安全管理人员 | 清洗人员 | 清洗车(6吨) | 拉水车(30吨) | 备注 |
| 1 | ≥1人 | ≥1人 | ≥14人 | ≥6辆 | ≥2辆 | 每1000兆瓦人员及机械配置要求 |
备注:1)每1000兆瓦清洗工作的人员及机械投入不应低于上表规定;
2)若清洗容量不足1000兆瓦或超过1000兆瓦,人员及机械投入应依据上表并结合实际清洗容量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实际投入清洗人员数量/清洗车数量/拉水车数量=实际清洗容量/1000MW×每1000兆瓦投入清洗人员数量/清洗车数量/拉水车数量;
3)投标人配置的清洗机械设备、劳动力资源、清洗工器具应满足单次清洗工期要求。
(6)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本项目须配备1名项目经理,1名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2)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内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
3)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内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
4)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近3个月内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5)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包含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男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6) 本项目各投标人在各标包中配置的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等所有施工人员须分别配置(人员可重复);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3.3特殊说明
(1) 根据《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2(11号)〕相关规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按本工程合同总价的3%由银行存储工资保证,上限不超过200万元,经办工资保证金的银行应当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银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办理工资保证金账户开户、存储、查询、支取、销户等业务,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工资保证金信息共享机制,协助做好工资保证金的监管若承包人没有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代扣款额。
(2) 投标人应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
(3) 工程开工前,投标人必须提供农民工用工协议(需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该协议作为工程开工条件之一。同时向招标人报备所有进场人员实名登记信息,并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
(4) 在申请预付款时,投标人应提供进场农民工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缴纳凭证;在申请进度款时,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财务支付凭证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承诺函;在申请工程竣工结算款时,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完成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与相关凭证。
(5) 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与委托人单位签订合同,根据委托人单位划分A、B、C、D、E、F、G七个标包,投标人须同时对七个标包进行投标,若未全部投标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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