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铁木制品陈列道具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2027年铁木制品陈列道具框架采购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6-2027年铁木制品陈列道具框架项目
2.2、项目编号:0730-2511SZ0371/01
2.3、招标范围:2026-2027年铁木制品陈列道框架采购项目,具体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最终设备采购内容将以招标人最终采购合同或订单为准。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其下属子、 作为合同签订主体与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
2.4、交货
2.5、交货期:以单店采购合同或系统订单下发采购需求,交付周期:25 个日历天完成交付及安装。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各项标准的规定,质量合格。
2.7、本项目选择1家单位作为中标人,并与之签订《2026-2027年铁木制品陈列道具采购项目》框架合同。
本项目选择1家单位作为备选中标人,无须在招标结束后签订合同;只有当中标人无法履约或不具备履约能力的情况下才会被选用,若选用执行各自的报价。
为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被推荐为备选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承诺(尤其是报价)在以上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同样有效。
2.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550,000.00 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必须具备资格和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①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②纳税人证明材料或2025年1月1日以来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需具备同类铁木制品类业绩不少于 2 份;【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含合同时间页、主要内容页及双方盖章页等有效证明信息),合同时间以签约日期或合同执行期为准;同时,每份合同需配套提供至少 1 张含税金额不少于 20 万元的发票作为业绩佐证】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①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需含正文、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公章);②提供2025年度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应为铁木质道具的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贸易代理商投标;
3.7、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