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江西省 2025年抚州市行业专线电信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3-10-04A-2025-D-F-D36917),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采购内容:专线服务。
1.2 项目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302.136万元,不含税预算金额277.3252万元。其中基础电信服务类不含税预算金额272.3668万元,增值电信服务类不含税预算金额4.9584万元。
1.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3个份额,每份额选取一名中标人(区域划分详见技术规范书)。
|
份额号 |
预算金额(万元) |
其中各类预算金额 (万元,不含税) |
中标份额 |
区域划分 |
|
|
不含税 |
含税 |
||||
|
份额1 |
121.4331 |
132.24 |
①基础电信服务类:117.3577 |
44% |
详见附件《区域划分》 |
|
份额2 |
84.1123 |
91.656 |
①基础电信服务类:83.2293 |
30% |
|
|
份额3 |
71.7798 |
78.24 |
①基础电信服务类:71.7798 |
26% |
|
|
合计 |
277.3252 |
302.136 |
/ |
/ |
/ |
1.4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月。
1.5 交付期:下达订单后10天内完成专线网络开通并运行。(以实际承诺为准)
1.6 服务期限:自网络开通运行之日起24个月。
1.7 实施区域:江西省抚州市。
1.8项目类型:服务类。
1.9合同签订:中标人将与中国铁塔股份 抚州市 签订合同。
1.10 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报价折扣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若投标人为 ,其总公司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20年10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10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 列为全国/江西省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 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江西省级】投标人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