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田坝煤矿有限公司选煤厂煤矸石运输及处置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云南田坝煤矿有限公司选煤厂煤矸石运输及处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将选煤厂手选矸、落地矸、洗选矸石外运,并最终按照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应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保批复手续的要求进行综合利用,包括约6万吨煤矸石的综合利用、装卸、交通运输、环保、安全、处置等全部工作。预估数量仅为参考,实际以结算数量为准。
投标方自招标方指定地点完成煤矸石装车,负责运输至投标方综合利用处置地点进行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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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装运地点 |
预估运输量(吨/年) |
预估金额(元/年) |
最高限价(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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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煤厂 |
60000 |
480000.00 |
8元/吨 |
备注:具体运输处置数量以招标人实际生产情况为准。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招标人每年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7装货地点:云南田坝煤矿有限公司选煤厂。
★2.8服务要求:(1)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投入符合采购需求的运输车辆,所有运输车辆证照齐全、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将货物从指定地点运送到处置地点,货物装载和运输过程中服从招标人及货运现场的相关规定。处置方式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应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保批复手续的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分包、转包及联合体投标或跨曲靖市行政区域转移矸石,因私自转移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方全责承担。投标人必须能够协调煤矿所在地及矸石利用处置地(曲靖市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因协调不到位引起的处罚由投标方承担。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处置利用煤矸石,满足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
2.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
(2)投标人具备煤矸石合法、环保且符合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处置或综合利用能力。(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即可,合同签订前须将相关手续提供给招标人备案保存)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弄虚作假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3.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管理人员至少应包含:项目负责人及调度人员各1人,且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2024年三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注册及技术咨询电话: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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