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阳江市海域
2.2 规 模:阳江三山岛一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阳江市海陵岛南侧海域,西侧距离已规划的阳江青洲场址44公里,东侧距离已规划的阳江帆石场址2公里,场址中心距离陆岸90公里。场址面积53平方公里,水深51-56米之间。风电场规划总容量500MW(含1台17MW漂浮式风机,漂浮式风机的设计、生产制造不在本标段范围内),项目实施规模最终以实际建设为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机型为单机容量14MW至17MW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投标总装机容量与招标规划总装机容量(483MW)偏差不大于一台投标机型单机容量,且投标总装机容量不大于488MW,实际投标机组台数根据投标机型调整。风电机组发出电能经8回66kV集电海缆接入配套的海上送出工程后接入电网。本项目与三山岛二、三、四项目共同利用配套的2000MW海上柔直送出工程送出,海上柔直送出工程由广东电网公司投资建设,不在本项目范围。
2.3 标段划分:广东公司阳江三山岛一、二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风电二次系统设备预招标采购
2.4 交货地点:投标人负责协调广东电网公司按上述要求完成海上换流站(陆上建造阶段及在阳江三山岛海域安装就位后)二次设备的安装。提供二次设备接入海上换流站所需的全部线缆、配件等并完成安装、上电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5 交 货 期:计划设备交货期为2026年2月至2026年6月。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首批设备开始交货,后续设备按工程进度和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6 招标范围:广东公司阳江三山岛一、二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风电二次系统(岛一至岛四公共部分)、广东公司阳江三山岛一、二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风电二次系统(岛一、岛二专用部分),上述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自动化、调度自动化、风功率预测、无线通信、直流及UPS、雷达监测及边界警示等系统,投标人同时负责完成设备及相关系统安装、调试及上电运行。详见技术规范书及供货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综合自动化及保护系统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包含型式试验内容的检测(检验)报告。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海上风电二次系统设备合同业绩(每一个设备供货合同范围中均应包含综合自动化设备供货),投标人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05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