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建设运营2*300MW低热值煤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及城市集中供热等相关配套项目。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灰渣综合利用服务:
标段(包)内容:按照国家关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负责将国峰电厂的部分灰渣拉运至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距约105公里)进行综合利用。
负责整个过程中与综合利用单位的协调以及相关的环保、安全等事宜的办理,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的综合利用接收证明文件。负责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对内、对外协调工作,以及其他与灰渣、综合利用等相关突发事情(如与当地单位、村委的纠纷)的处理,保证综合利用工作的顺利完成。
2.3服务范围: 将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灰渣拉运至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暂估综合利用量为30万吨。
2.4 服务地点:山西省汾阳市三泉镇尚文村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
2.6服务标准/质量要求:1.要求投标方依法合规完成招标人灰渣的拉运,严禁中途转存。
2.须向招标人授权查看或提供拉运车辆从招标人拉运灰渣至综合利用单位的行车轨迹,供招标人监督灰渣的去向。
3.每月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的综合利用接收证明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灰渣综合利用服务,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灰渣综合利用服务须同时满足:
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
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灰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
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灰渣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同时还须提供第三方的土地、环评、排污许可材料);
3.2.2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
注:3.2.1和3.2.2最多可以有其中之一委托给第三方。
业绩要求: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灰渣综合利用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1-12 18:00至2026-1-19 18: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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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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