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 辽宁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石灰石料场
2.3 建设规模: 600MW(2*300MW)
2.4 建设工期:石灰石自上一合同结束起执行,为期一年;石灰石粉自合同签订日起执行,结束时间与石灰石同期。
2.5 材料名称:脱硫用石灰石及应急石灰石粉
2.6 数 量:预估石灰石 4.7 万吨,石灰石粉 0.3 万吨,实际采购量以合同期内实际发生为准。
2.7 技术规格:石灰石技术指标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控制指标 |
|
1 |
SiO2 |
% |
≤4 |
|
★2 |
CaCO3 |
% |
≥89.24 |
|
3 |
MgO |
% |
≤3 |
|
4 |
水分 |
% |
≤2.0 |
|
5 |
石灰石粒径要求 |
mm |
5~ 30 |
石灰石粉技术指标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控制指标 |
|
1 |
SiO2 |
% |
≤4 |
|
★2 |
CaCO3 |
% |
≥89.24 |
|
3 |
MgO |
% |
≤3 |
|
4 |
水分 |
% |
≤1.5 |
|
5 |
石灰石粉粒径要求 |
μm |
≤44,即 325 目,通过率≥ 90% |
2.8 招标范围:锦州热电分公司采用石灰石湿法脱硫,需采购脱硫用石灰石 4.7 万吨,由于 2026 年公用 6KV 母线检修,石灰石粉加工需停电 7-10 天,因此 2026 年还需采购石灰石粉 3000 吨。
2.9 交货地点:辽宁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指定地点
2.10 交 货 期:石灰石:卖方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送至石灰石料场;石灰石粉:卖方在接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送至锦州热电石灰石浆液箱卸粉管道处。
2.11 其 他:卖方无偿提供脱硫用石灰石及石灰石粉卸车服务,按照买方需求将货物卸到指定位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1)石灰石: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需提供石灰石矿源(或货源)厂家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石灰石粉: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需具有排污许可相关证明文件或环评批复文件。
(2)石灰石: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或协议文件,所代理的生产商具有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石灰石粉: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或协议文件,所代理的生产商具有排污许可相关证明文件或环评批复文件。
(3)质检报告要求:投标人或所代理的生产商需具有国家认可资质单位出具的第三方石灰石/石灰石粉品质检验报告,且报告结果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 (2021 年 0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计算)不少于(1)2 个石灰石供货业绩;(2)2 个石灰石粉供货业绩;(3)1 个石灰石和 1 个石灰石粉的供货业绩证明文件,上述(1)(2)(3)满足一项即满足要求,且单份合同签订供货量不少于 1.5 万吨, (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 (2)供货证明材料:供货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供货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最新公示的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01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