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槐林镇湖边行政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巢湖市槐林镇湖边行政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共巢湖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将合肥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衔接资金重新匹配项目及调整部分衔接资金构成的通知,巢乡镇组〔2025〕20号
1.4
1.5 项目业主:巢湖市槐林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巢湖市槐林镇湖边行政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AMMGZ5000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MMGZ50003 2.5 建设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1030万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项目位于湖边行政村镜子港村1-13组、小魏村1-10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破除及修复、道路提升工程、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钢筋混凝土管最大管径为DN1000)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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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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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gzy.hef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