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三期扩容灰场6号灰格增建防渗膜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三期扩容灰场6号灰格增建防渗膜EPC总承包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 项目概况: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赤峰市元宝山区,现总装机1800MW,共有3台600MW机组。电厂现有除灰方式采用水力除灰、灰渣混除及干式除灰相结合的方式,年排灰渣总量约140×104t。灰渣经现有的3条Φ426除灰管路排至贮灰场。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位于电厂东北方向约7.0km处,为平原贮灰场,该灰场经四期工程的建设,分四个区域贮灰。分别为一二期贮灰场(占地面积134hm2)、一二期扩建贮灰场(分二格贮灰,占地面积40hm2)和三期工程贮灰场(分九格贮灰,占地面积242.8hm2)、三期扩容灰场。
2010年建设三期灰场扩容工程,扩容贮灰场均在原一二期贮灰场内布置,围坝沿原有灰坝坝前灰渣滩面上修筑,总面积约1.05km2,子坝加高5.0m,即加高后坝顶标高为493.00m。通过格坝将扩容的贮灰场分成6个灰格,格坝高5.0m,坝顶标高为493.00m。围坝、格坝均采用灰场内的灰渣通过水力冲填修筑。
三期灰场扩容工程在扩建灰格1~6中各建一排水竖井,灰水澄清水分二个方向排出:灰格1与灰格3中的2个排水竖井通过DN1000mm排水钢管互相连通,再通过DN1000mm排水钢管由新建#3排水竖井连接至三期贮灰场灰池Ⅳ内的#5排水竖井,将澄清灰水排入灰场西侧,经灰水回收泵房送回电厂循环使用;灰格2、灰格4、灰格5、灰格6中的4个排水竖井,通过DN1000mm排水钢管互相连通,将澄清灰水排入灰场西侧,经坝下连接井与坝下排水管路相连,再汇入灰水回收系统,经灰水回收泵房送回电厂循环使用。为了增加软土地基的承载力、减少灰渣沉降量及不均匀沉降,并防止灰渣在地震时产生液化,排水钢管下地基采用碎石振冲桩进行地基处理。
目前三期灰场扩容工程的灰格3已贮满,灰格1、灰格2、灰格4即将贮满,灰格5、灰格6尚未贮灰。为满足电厂运行的需要,准备启用6号灰格贮存干灰、炉渣及石膏。
2.1.2招标范围:2011年三期灰场扩容工程建设时,按当时的环保标准在围坝内侧坝坡及库区底部铺设了复合土工膜。由于6号灰格长期未使用,围坝、格坝内侧卵石护坡及库区土工膜覆土被雨水冲刷,部分土工膜暴露,已老化失效,需要对原有土工膜按照二类堆场要求重新铺设防渗膜。
根据三期灰场6号灰格的防渗土工膜的状况,依据《火力发电厂干式贮灰场设计规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元电三期灰场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的管理要求,将此次工程分解为以下几个部分:
(1)6号灰格库区清基及削坡、库区深坑削坡及平整,共182000㎡;
(2)6号灰格内部排水管线基础加固,共70m³;
(3)6号灰格坝坡铺设膨润土毯41200㎡;
(4)6号灰格坝坡铺设 HDPE土工膜(糙面)41200㎡;
(5)6号灰格坝坡内侧铺设砂石护坡(300mm厚),共12360m³;
(6)6号灰格库区铺设膨润土毯147000㎡;
(7)6号灰格库区铺设HDPE土工膜(光面)147000㎡;
(8)6号灰格库区深坑水力冲填灰渣回填240000m³;
(9)6号灰格水力冲填灰渣铺设防渗膜保护层(300mm厚),共50000m³;
(10)6号灰格上坝道路铺设350m,共630m³;
(11)6号灰格放灰口消能结构,浇制钢筋混凝土井、池容积(2座,每座25m3),共50m³;
(12)6号灰格放灰口消能结构填充块石,共50m³:
(13)6号灰格防渗系统HDPE膜密闭性检测1项;
(14)6号灰格渗水井整修及排水管检查1项;
(15)6号灰格库区铺设防尘抑尘网147000㎡。
2.1.3计划工期:122天(预计2026年3月15日至2026年7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云杉路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固体废物堆放场所的建设(或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施工单位;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设计单位;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的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1-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2-02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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