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复合抗氧剂\1100N,一年用量,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批次送货。
2.1.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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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SAP系统物资编码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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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复合抗氧剂\1100N\抗氧化 |
11494692 |
吨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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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框架合同项下的单批次采购订单约定该批次货物的交货期,订单合同累计金额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总金额或框架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框架协议,两者先到为准。
2.1.5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
2.1.6付款方式:该框架项下订单执行分批交货按季度结算,每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该批次90%货款,留10%质保金,质保金在该批次货物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1.7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2.1.8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招标人卸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应用于聚烯烃装置上的复合抗氧化剂或复合助剂或复配剂的供货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不少于1000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扫描件未体现以上关键信息要求,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关键页扫描件或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的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体现标的物关键信息要求的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2-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2-11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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