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甘都镇公伯峡、苏只水电站。
建设规模:
公伯峡水电站工程位于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和化隆回族自治县交界处,距循化县城25公里,距西宁153公里。该电站是黄河干流上游龙羊峡至青铜峡河段第四座大型梯级电站,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顾灌溉、供水的一等大(Ⅰ)型工程。坝址河道上游76公里为李家峡水电站,下游148公里为刘家峡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2005m,设计和校核洪水位分别是2005m2008.28m。水库总库容6.2亿m3,调节库容0.75亿m3,为日调节水库。本工程防洪标准为:大坝设计洪水重现期为500年,设计洪水位时相应的下泄流量5440m3/s,相应的下游水位1906.6m,校核洪水重现期为10000年。校核洪水位时相应的下泄流量7860m3/s,相应下游水位1908.8m。死水位2002m,极限死水位1995m。坝址区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大坝设防烈度为8度。电站装机容量1500(5×300)MW,单机容量300MW,保证出力492MW,多年平均发电量51.4亿kW·h。工程枢纽主要由大坝、引水发电系统和泄水建筑物三大部分组成。枢纽布置格局为:河床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高132.20m,坝顶长429m)、右岸引水发电系统(由引渠、混凝土坝式进水口、压力钢管、岸边地面厂房及330kV开关站组成)、右副坝、左副坝、左右岸泄洪洞及左岸溢洪道、左右岸灌溉取水口、右岸混凝土面板防渗系统。公伯峡水电站工程于2000年7月1日导流洞开始施工,2001年8月8日工程正式开工,2002年3月18日黄河截流,2004年8月8日,导流洞下闸,水库开始蓄水;2004年9月20日首台机组并网发电,2006年6月全部5台机组投产发电,2006年8月枢纽工程全部竣工,2006年11月枢纽工程通过竣工安全鉴定,2007年6月公伯峡水电工程通过枢纽竣工验收。
苏只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循化县与化隆县交界处,是黄河干流上游龙羊峡~刘家峡河段梯级开发的第9座梯级电站。上距公伯峡水电站12km,其水库末端与公伯峡水电站尾水衔接,电站距西宁市150km。苏只水电站工程以发电为主,并兼顾少量灌溉供水等综合利用要求。苏只水电站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44750km2,多年平均流量703m3/s。水库正常蓄水位1900m,水库总库容0.455亿m3,为日调节水库。电站装机容量225MW,单机容量为75MW,设计水头16m,多年平均发电量为8.79亿kWh。苏只水电站枢纽由河床式电站厂房、泄水闸、排沙孔、右岸堆石坝、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枢纽前沿总长度634.55m,坝顶高程1902m,最大坝高47.25m。枢纽对外永久交通布置在左岸。苏只水电站工程规模为Ⅲ等中型工程,枢纽堆石坝、泄洪闸及发电厂房等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如导墙、护岸及工作桥等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如围堰)级别为5级。根据GB50201-94《防洪标准》的规定,本工程永久挡水和泄洪建筑物设计洪水重现期采用100年,相应的洪水流量为5290m3/s,校核洪水重现期为1000年,洪水流量为5870m3/s,消能防冲建筑物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相应洪水流量4600m3/s,发电厂房为河床式厂房,其设计和校核洪水标准与挡水建筑物相同。苏只水电站工程于2003年9月10日开工建设,2005年9月实现主河床截流,并于2005年12月27日实现首台机组发电。
公伯峡、苏只水电站位于黄河上游干流,库区及河道是两岸人民取用水的重要水源,为及时掌握水质情况,加强黄河水质的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根据《黄河公伯峡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黄河苏只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集团公司《水电技术监督规程第8部分:生态环保》要求,需对公伯峡、苏只水电站库区、尾水、集水井及前后方污水、鱼类增殖站污水水质进行检测。
项目整体进度:工期A包:270天,B包:27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20日。
2.2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分为A、B两个标包。其中:
A包:公伯峡水电站库区、尾水、集水井及前后方污水水质检测项目。
B包:苏只水电站库区、尾水、集水井、鱼类增殖站及后方污水水质检测项目
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分别签订公伯峡水电站库区、尾水、集水井及前后方污水水质检测项目委托合同、苏只水电站库区、尾水、集水井、鱼类增殖站及后方污水水质检测项目委托合同。
(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包:公伯峡水电站库区、尾水、集水井及前后方污水水质检测
1)库区、尾水:每年5月、8月、12月,每月1次,每次连续3天,每天各点采样2次,每天各点取混合样,进行检测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因子必须与执行标准对比分析,检测报告必须出具结论性内容。检测、分析、出具检测报告必须为承包方单位,不得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分析、出具报告。)
2)检修、渗漏、坝基集水井:每季度一次,进行检测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因子必须与执行标准对比分析,检测报告必须出具结论性内容。检测、分析、出具检测报告必须为承包方单位,不得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分析、出具报告。)
3)生产、生活区域污水处理系统:每年分别3月、5月、8月、12月,每月1次,每次连续3天,每天各点采样2次,每天各点取混合样,进行检测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因子必须与执行标准对比分析,检测报告必须出具结论性内容。检测、分析、出具检测报告必须为承包方单位,不得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分析、出具报告。)
B包:苏只水电站库区、尾水、集水井、鱼类增殖站及后方污水水质检测
1)库区、尾水:每年5月、8月、12月,每月1次,每次连续3天,每天各点采样2次,每天各点取混合样,进行检测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因子必须与执行标准对比分析,检测报告必须出具结论性内容。检测、分析、出具检测报告必须为承包方单位,不得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分析、出具报告。)
2)检修、渗漏集水井:每季度一次,进行检测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因子必须与执行标准对比分析,检测报告必须出具结论性内容。检测、分析、出具检测报告必须为承包方单位,不得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分析、出具报告。)
3)生产生活区域、鱼类增殖站污水处理系统:每年分别3月、5月、8月、12月,每月1次,每次连续3天,每天各点采样2次,每天各点取混合样,进行检测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因子必须与执行标准对比分析,检测报告必须出具结论性内容。检测、分析、出具检测报告必须为承包方单位,不得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分析、出具报告。)
A包:公伯峡水电站库区、尾水、集水井及前后方污水水质检测
|
序号 |
公伯峡水电站库区、尾水、集水井及前后方污水水质检测 |
|||||
|
1 |
地表水样本采集、检测、分析 |
检测因子 |
依据 |
周期及频次 |
取样点位 |
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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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库区及尾水 |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贡、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
《黄河公伯峡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国环评证甲字第3603号) |
每年5月、8月、12月,每月1次,每次连续3天,每天各点采样2次,每天各点取混合样 |
1.康扬黄河大桥 2.隆务河大桥 3.公伯峡黄河大桥左、中、右(0.5m水处) 4.隆务河黄河大桥 5.坝前两断面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
|
1.2 |
检修集水井 |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贡、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
集团公司《水电技术监督规程第8部分:生态环保》 |
每季度一次 |
检修集水井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
|
1.3 |
渗漏集水井 |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贡、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
集团公司《水电技术监督规程第8部分:生态环保》 |
每季度一次 |
渗漏集水井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
|
1.4 |
坝基集水井 |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贡、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
集团公司《水电技术监督规程第8部分:生态环保》 |
每季度一次 |
检修集水井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
|
2 |
生产生活区域污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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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生产区域污水处理系统 |
pH、色度、嗅、浊度、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铁、锰、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总氮、大肠埃希氏菌 |
集团公司《水电技术监督规程第8部分:生态环保》、《黄河公伯峡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国环评证甲字第3603号) |
每季度一次(每年3月、5月、8月、12月,每月1次,每次连续3天,每天各点采样2次,每天各点取混合样) |
厂房中控楼前污水处理区域出水口 |
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
|
2.2 |
生活区域污水处理系统 |
pH、色度、嗅、浊度、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铁、锰、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总氮、大肠埃希氏菌 |
集团公司《水电技术监督规程第8部分:生态环保》、《黄河公伯峡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国环评证甲字第3603号) |
每季度一次(每年3月、5月、8月、12月,每月1次,每次连续3天,每天各点采样2次,每天各点取混合样) |
生活区污水处理厂出水口 |
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
|
3 |
水质检测报告 |
要求 |
单位 |
总数量 |
执行标准 |
备注 |
|
3.1 |
库区及尾水水质检测报告 |
每月(5、8、12)采样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检测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每次纸质版提供4份。 |
份 |
12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
检测因子必须与执行标准对比分析,检测报告必须出具结论性内容。检测、分析、出具检测报告必须为承包方单位,不得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分析、出具报告。 |
|
3.2 |
检修、渗漏、坝基集水井水质检测报告 |
每季度每月采样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检测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每次纸质版提供4份。 |
份 |
16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
检测因子必须与执行标准对比分析,检测报告必须出具结论性内容。检测、分析、出具检测报告必须为承包方单位,不得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分析、出具报告。 |
|
3.3 |
生产、生活区域污水检测报告 |
每月(5、8、12)采样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检测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每次纸质版提供4份。 |
份 |
16 |
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
检测因子必须与执行标准对比分析,检测报告必须出具结论性内容。检测、分析、出具检测报告必须为承包方单位,不得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分析、出具报告。 |
B包:苏只水电站库区、尾水、集水井、鱼类增殖站及后方污水水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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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苏只水电站库区、尾水、集水井、鱼类增殖站及后方污水水质进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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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表水样本采集、检测、分析 |
检测因子 |
依据 |
周期及频次 |
取样点位 |
执行标准 |
|
1.1 |
库区 |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贡、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
《黄河苏只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国环评证甲字第3603号) |
每年5月、8月、12月,每月1次,每次连续3天,每天各点采样2次,每天各点取混合样 |
库区断面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
|
1.2 |
尾水 |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贡、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
《黄河苏只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国环评证甲字第3603号) |
每年5月、8月、12月,每月1次,每次连续3天,每天各点采样2次,每天各点取混合样 |
尾水断面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
|
1.3 |
检修集水井 |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贡、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
集团公司《水电技术监督规程第8部分:生态环保》 |
每季度一次 |
检修集水井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
|
1.4 |
渗漏集水井 |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贡、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
集团公司《水电技术监督规程第8部分:生态环保》 |
每季度一次 |
渗漏集水井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
|
2 |
生产生活区域、污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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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生产、生活区域污水处理系统 |
pH、色度、嗅、浊度、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铁、锰、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总氮、大肠埃希氏菌 |
集团公司《水电技术监督规程第8部分:生态环保》、《黄河苏只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国环评证甲字第3603号) |
每季度一次(每年3月、5月、8月、12月,每月1次,每次连续3天,每天各点采样2次,每天各点取混合样) |
生活区污水处理出水口 |
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
|
2.2 |
鱼类增殖站污水处理系统 |
pH、色度、嗅、浊度、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铁、锰、溶解性总固体、溶解氧、总氮、大肠埃希氏菌 |
集团公司《水电技术监督规程第8部分:生态环保》、《黄河苏只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国环评证甲字第3603号) |
每季度一次(每年3月、5月、8月、12月,每月1次,每次连续3天,每天各点采样2次,每天各点取混合样) |
鱼类增殖站污水处理系统出水口处 |
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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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质检测报告 |
要求 |
单位 |
总数量 |
执行标准 |
备注 |
|
3.1 |
库区及尾水水质检测报告 |
每月(5、8、12)采样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检测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每次纸质版提供4份。 |
份 |
12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
检测因子必须与执行标准对比分析,检测报告必须出具结论性内容。检测、分析、出具检测报告必须为承包方单位,不得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分析、出具报告。 |
|
3.2 |
检修、渗漏集水井水质检测报告 |
每季度每月采样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检测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每次纸质版提供4份。 |
份 |
16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
检测因子必须与执行标准对比分析,检测报告必须出具结论性内容。检测、分析、出具检测报告必须为承包方单位,不得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分析、出具报告。 |
|
3.3 |
生产、生活区域 鱼类增殖站污水检测报告 |
每月(5、8、12)采样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检测报告电子版、纸质版,每次纸质版提供4份。 |
份 |
16 |
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
检测因子必须与执行标准对比分析,检测报告必须出具结论性内容。检测、分析、出具检测报告必须为承包方单位,不得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分析、出具报告。 |
一.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具有水质检测资质企业(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符合该项目水质检测的各类元素的资质证明,详见2.2.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表格元素);
(2)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未发生人生死亡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水质检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提供1个及以上水质检测项目管理合同业绩证明,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5)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6日。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