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曲水电站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运行期污水处理系统等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概况
黄河羊曲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与贵南县交界处,距上游班多水电站河道距离约75公里,距下游龙羊峡水电站约100公里,距西宁市公路里程约242公里,是黄河干流龙羊峡水电站上游茨哈~羊曲河段规划的最下一级。
(1)羊曲水电站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本项目主要为羊曲水电站交通道路沿线水毁、施工迹地及边坡水土保持治理,厂内左岸观景平台、厂房平台绿化,施工临建场地恢复,排水(洪)设施出口衔接及消能、排水渠清淤、以及左岸沟道防护等。
(2)羊曲水电站运行期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及生活区节水改造工程
随着电站进入常态化运行,厂区及生活区污水量恒定,但既有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足、出水不达标,因此本工程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将污水处理至一级A标准,提升水资源利用率;同时,针对生活区供水管网老化、用水安全保障不足等问题,同步实施供水及节水改造,包括敷设专用管道、改造净水厂、增设智能水表及雨水收集池等,形成水环境治理与水资源节约协同效应,为水资源集约利用奠定基础。
(3)羊曲水电站砂石加工及混凝土拌合系统、承包商宿舍楼及物资仓库等拆除、迹地恢复工程
右岸砂石加工及混凝土拌合系统、左岸承包商宿舍楼、物资仓库及安全实操基地等拆除,区域内混凝土地坪拆除、覆土、绿化及养护;修建截、排水设施等。
(4)羊曲水电站大坝外部变形智能监测系统工程
大坝外部变形监测主要有表面变形测点和水准测点,包括面板堆石坝、厂房后边坡、进水口及进水口边坡、左岸高趾墙、左岸明挖边坡、溢洪道下游防护区等部位。依托羊曲水电站坝址区平面变形监测控制网、高程变形监测控制网,采用高精度全站仪、北斗监测技术,实现大坝及工程区边坡范围内所涉及外部变形监测。
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羊曲水电站
项目整体进度:
(1)羊曲水电站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项目计划2026年6月1日开工,2027年12月31日完工,养护期至2028年12月31日。
(2)羊曲水电站运行期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及生活区节水改造工程
项目计划2026年6月1日开工,2027年2月28日完工。
(3)羊曲水电站砂石加工及混凝土拌合系统、承包商宿舍楼及物资仓库等拆除、迹地恢复工程
项目计划2027年1月1日开工,2028年6月30日完工,养护期至2029年6月30日。
(4)羊曲水电站大坝外部变形智能监测系统工程
项目计划2026年6月1日开工,2027年1月31日完工,试运行期至2028年1月31日。
监理服务工期: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26年6月1日,计划服务结束时间2028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养护期间需提供监理服务。
2.2招标范围
监理工程范围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2.2.1羊曲水电站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施工监理服务
(1)交通道路沿线水土保持治理
1)对外路沿线施工迹地、边坡治理,挂加筋麦克垫,挡水梗,水泥毯,浆砌石挡墙铺设植物纤维毯,灌溉管道,尾水渠,混凝土消力池,坡面绿化养护,雷诺护垫,土方回填,坡面清理等。
2)临时路面的撒播草籽、喷播草籽、高次团粒挂网喷播、坡面绿化养护等措施。
3)对外路沿线混凝土护面墙。
4)右岸高低线路钢筋混凝土护面墙。
5)羊曲水电站大门入口处混凝土路面及排水治理等工作。
(2)场内平台绿化
1)厂房平台的栽植灌木、浆砌石花池砌筑。
2)左岸观景平台的栽植灌木、人行步道铺设以及防护栏杆安装。
(3)排水(洪)设施出口衔接及消能工程
1)对外路排洪渠出口位置的石渣清理、铺设雷诺护垫、铺设水泥毯以及C25混凝土排洪渠。
2)厂区内排洪渠出口位置的石渣清理、铺设雷诺护垫、抛石防护。
3)对外路及厂区内排洪渠的清理。
(4)左岸沟道防护
羊曲水电站左岸各自然沟道的谷坊及雷诺护垫。
(5)本工程所需的临建设施的设计、实施、维护、拆除、恢复等工作。
2.2.2羊曲水电站运行期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及生活区节水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1)运行期污水处理厂建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加药设备、混凝设备、PH调节设备等及配套管线深化设计、采购、运输、安装及调试,现有风机房、中水处理室管线改造等。
(2)生活区水系统节水改造:净水厂净化设施、水泵等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及调试,消防、给水、灌溉等的管道采购、运输、敷设等,以及中水回用管路改造等。
(3)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实施的施工准备、临建及其它工作等。
2.2.3羊曲水电站砂石加工及混凝土拌合系统、承包商宿舍楼及物资仓库等拆除、迹地恢复工程
(1)右岸砂石加工及混凝土拌合系统、左岸承包商宿舍楼、物资仓库及安全实操基地等拆除。
(2)拆除后项目区域地坪拆除、覆土、绿化及养护。
(3)修建截、排水设施等。
2.2.4羊曲水电站大坝外部变形智能监测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1)仪器设备采购
1)高精度全站仪、测站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环境量采集设备、棱镜、防雷、供电及通讯系统、采集控制软件、数据处理软件等一系列设备及软硬件的采购。
2)北斗监测系统,包括接收机、天线、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数据处理软件等软硬件的采购。
3)服务器、电源等后方硬件设备的采购。
(2)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包括高精度全站仪智能测站建设、北斗测点建设、高精度全站仪专用棱镜测点建设、监测区环境量采集设备的安装调试、软件系统安装调试、防雷、供电及通讯系统等一系列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3)项目施工及试运行期间监测
施工期监测包括细化建设方案评估基准站、工作基点稳定性,评估实测边角条件;开展工作基点、基准站选定测量;开展监测项目测量工作;开展施工期外观变形系统监测工作;施工期业主要求的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测量工作。
试运行期监测包括开展工作基点、基准站复核测量;开展监测项目测量工作;开展试运行期外观变形系统监测工作;试运行期数据处理、报送及报表编制;资料衔接(原有测点进行资料衔接,新监测点与同部位测点衔接);使用培训与技术支持;试运行期业主要求的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测量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或正在承担至少2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业绩:
1)大中型水利水电主体或辅企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单项业绩的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2)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边坡防护或截排水设施或植被恢复或渣场治理等项目施工监理业绩,且单项业绩的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等级的注册类执业资格,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总监经验;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的本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6)安全副总监具有水安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30日。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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