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
集控侧: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河南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场站侧:红石山风电场、郁山风电场、芳华风电场、殷城风电场、瑞源风电场、蓝梦风电场、乐风风电场、明贤风电场、赞庆风电场、讴歌风电场、初辉风电场、飒风风电场、殷都风电场。
需求方为河南发电有限公司管理所属企业,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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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公司 |
序号 |
所管理企业公司 |
风电场 |
区域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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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鲁山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瑞源风电场 |
平顶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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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宝丰分公司 |
红石山风电场 |
平顶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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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公司 |
序号 |
所管理企业公司 |
风电场 |
区域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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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南阳官庄工区分公司 |
蓝梦风电场 |
南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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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商城分公司 |
殷城风电场 |
信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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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扶沟分公司 |
乐风风电场 |
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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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电有限公司鄢陵分公司 |
明贤风电场 |
许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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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新安分公司 |
郁山风电场 |
洛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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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芳华风电场 |
三门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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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初辉风电场 |
南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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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赞庆风电场 |
新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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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祥符区)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讴歌风电场 |
开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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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内黄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飒风风电场 |
安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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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殷都分公司 |
殷都风电场 |
安阳 |
2.3 建设规模:819MW
2.4 建设工期: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接收到招标人通知后30 天内完成供货。
工作进度:供货90 天内完成河南公司所属风电场无人值守场站设备供货安装、边缘计算管理系统、集控中心平台搭建及调试投运工作,满足正常运营。
2.5 设备名称:详见技术规范
2.6 数量:详见技术规范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8 招标范围:红石山、瑞源、蓝梦、殷城、乐风、明贤、郁山、芳华、初辉、赞庆、讴歌、飒风、殷都风电场场站“无人值守”场站建设,包含但不限于,数据采集底层采用类型多样化的智能采集终端,如各类监控相机、云台、传感器、微距相机等设备;通过在场站侧的边缘计算服务器完成接入和巡视系统建设,实现对感知设备数据的采集和运算;场站侧管理系统实现无人值守下运维管控,包括巡检、分析、安全管控等,统一展示采用可视化形式实现场站设备在线实时监测,同时实现与原有集控中心集中管理平台的数据接入和数据展示。场站侧设备需投标人自行组网,包含所有网络设备、通信光纤及网线提供,完成场站侧系统建设及应用。场站侧边缘计算管理系统需按照公司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系统标准接口开发、平台功能扩展开发等,并与公司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系统相关的数据上传与接口调试,确保实现公司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系统功能的一体化应用。集控侧应实现与河南公司原集控中心“无人值守”集中管理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可通过原河南公司“无人值守”场站感知设备集中管理平台进行远程监视和控制。
2.9 交货地点:集控侧: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河南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场站侧:红石山、郁山、芳华、殷城、瑞源、蓝梦、乐风、明贤、赞庆、讴歌、初辉、飒风、殷都风电场。
2.10 交货期: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接收到招标人通知后30 天内完成供货。
工作进度:供货90 天内完成河南公司所属风电场无人值守场站设备供货安装、边缘计算管理系统搭建及调试投运工作,并将数据接入原河南公司“无人值守”场站感知设备集中管理平台,满足正常运营。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CMMI 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内(2021 年3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 项电力智能化场站或新能源无人值守场站等智慧化项目建设业绩。(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合同,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3月 24日至 2026年 4月 6日 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