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模: 云铝阳宗海炭素生产线焙烧炉提质节能改造项目分期实施改造1#焙烧炉和2#焙烧炉,项目完成后1#焙烧炉8万吨产能,2#焙烧炉9万吨产能。
2.1项目名称: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云铝阳宗海炭素生产线焙烧炉提质节能改造项目-焙烧炉燃烧装置及自动控制系统采购安装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云铝阳宗海炭素生产线焙烧炉提质节能改造项目所需焙烧炉燃烧装置及自动控制系统,是在焙烧炉生产过程中对炭素制品加热处理的工艺设备,通过焙烧炉燃烧装置及自动控制系统对燃料、炉温及负压进行精准控制,生产出高品质的炭素焙烧制品,并达到降低能耗、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目标。本标段为1#、2#焙烧炉燃烧装置及自动控制系统供货及安装,具体标的物为:焙烧炉燃烧装置及自动控制系统,它包括系统设备的性能和结构设计、制造、检验、测试、包装、运输、装卸、安装和调试、验收直至最终交付使用、保修、培训等方面。焙烧炉燃烧装置及自动控制系统是焙烧工序重要设备之一,对生产起关键控制作用。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阳宗海炭素生产线项目现场。
2.5招标范围:
采购1#焙烧炉燃烧装置及自动控制系统,并负责安装、调试、维护及售后服务。采购2#焙烧炉燃烧装置及自动控制系统(其中,部分设备、附件、机架为利旧,投标人负责改造指导),以及负责安装、调试、维护及售后服务。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1#焙烧炉燃烧装置及自动控制系统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2#焙烧炉燃烧装置及自动控制系统交货、安装、指导改造、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1#、2#焙烧炉分两期实施。
2.7其他:1.本项目合同由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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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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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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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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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出具承诺书或者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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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至今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扫描件。(提供合同关键页或验收证明等绩证明材料,以签署日期为准。若合同未能体现评审要素,还应提供技术协议等能证明评审要素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类似项目业绩指炭素生产类罐式炉或焙烧炉燃控系统制造供货业绩。一个合同为一个业绩。下文所涉“类似项目”均按本条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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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全新且质量合格的产品,并保证产品被使用期间无侵犯他人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并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2023年至今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2023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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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为焙烧炉燃烧装置及自动控制系统的生产商(制造商)。 4.投标人不具备安装资质的,应将安装部分作业分包至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需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环委办字〔2026〕11号)相关要求,提供承诺书。 |
获取时间:2026-04-09 00:00:00.0至2026-04-16 17:00:0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