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封闭煤场全自动盘煤仪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
2.2 项目规模:2×320MW火电机组,2005年12月投产发电。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45天内完成全部工作(不包括双休、节假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其他技术改造-封闭煤场全自动盘煤仪升级改造:增加4台固定式全自动激光盘煤仪,原有的4台固定式全自动激光盘煤仪拆除后依据现场情况重新选取位置安装,8台全自动激光盘煤仪安装在煤棚顶部合适位置。位置应根据煤场现有使用面积及煤堆面积重新分布,以实现整个煤场的自动盘煤。并对现场马道位置进行评估,如位置不满足需新增马道;如满足要求,对现有马道进行延长改造,满足煤场激光盘煤装置覆盖整个煤场及人员检修工作。工期为45天内完成全部工作(不包括双休、节假日)。质保期竣工报告审批完成且验收合格后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4-23 11:03到2026-04-30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项目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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