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此低温柴油吸收及总烃吸附缓冲成套装备安装在煤制油分公司合成油厂加工二车间中间罐区,用于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包含高温废气冷却单元、低温柴油吸收单元、总烃吸附缓冲单元、电气控制单元、仪器仪表、低压配电柜等。
2.1.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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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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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煤制油分公司 |
20002693 |
废气排放治理设备-通用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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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具体交付日期按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
2.1.5交货地点:宁夏煤业公司物资公司煤制油化工仓储配送中心。
2.1.6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付60%,安装调试完成且连续运行6个月性能验收合格后付款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为设备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运行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1.7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1.8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由投标人卸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在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中油气回收或废气处理装置(须包含低温吸收处理工艺,且处理量≥2000m3/h)的供货合同业绩1份,且合同签订总金额不小于8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内未体现关键信息,可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扫描件或用户证明扫描件佐证亦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关键信息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5-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5-25 09: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