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南省
2.2 规 模: 本项目由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各项目单位在河南省投资开发建设,本次开发容量拟定直流侧总容量为50MWp,其中400V电压等级接入暂为30MWp、10kV/35kV电压等级接入暂为20MWp, 最终接入方案以电网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利用河南省所辖区域现有党政机关、医院、学校、企事业及工商业建筑物屋顶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
2.3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4 施工地 点: 河南省
2.5 计划工期:框架有效期限自框架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中标人确定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框架EPC合同,提交履约保函(框架EPC合同履约保函/保证金有效期应大于18个月),分期开发,接到招标人书面文件通知开工后按照具体批次项目开工批复要求时间完成并网投产。
2.6 招标范围:
2.6.1资源获取:开展项目资源获取,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资源筛选,负责取得房屋产权证明、与房屋所有者签订房屋使用管理及电费结算等相关协议,负责代招标人完成项目备案、取得供电公司接入意见、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负责建设场地的落实,负责获取企业经营存续情况,负责获取企业用能情况,负责编写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可研审查单位审查,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并网验收及购售电合同、调度协议等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负责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并网后首次电费回收。
2.6.2勘察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项目选址及场地落实、出具证明屋顶满足光伏安装的相关报告、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子项目的设计报告需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审查,具体要求按照《华能河南分公司分布式光伏工程设计内容及深度规定》执行。
2.6.3设备采购:本项目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低压储能设备(单体项目容量≥5MWh)由招标人负责提供。工程建设所需的其他设备及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低压储能设备(单体项目容量<5MWh)、混凝土支墩(带锚栓)、汇流箱、箱变(10kV/35kV接入)、并网柜、SVG、预制舱(10kV/35kV接入)、电缆、源网荷储项目自箱变至对侧并网点专用线路设备及主辅材、运行系统在线监控(包括视频监控采购)、接地网、接地极、电弧故障断路器、防孤岛装置、电能质量在线检测装置、屋面防水材料、满足电网企业“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相关设备等一切设备及施工主、辅材的采购、运输、卸车、到货、保管、二次倒运等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电网公司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
2.6.4光伏电站施工:光伏电站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屋顶结构复核(需有资质的单位出具屋顶结构复核报告)、屋顶障碍物清除、屋面彩钢瓦更换(单体项目500㎡以下的零星彩钢瓦更换费用包含在EPC单瓦施工报价中,超出部分按彩钢瓦投标综合单价据实结算)、屋面防水(单体项目500㎡以下的零星防水费用包含在EPC单瓦施工报价中,超出部分按屋面防水投标综合单价据实结算)、光伏电站(包含400V、10kV/35kV接入)的施工(含除锈刷漆、导轨支架安装、接地施工、组件逆变器、储能设备等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等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试验及检查测试、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协调工作、竣工验收等;负责接入招标人集控中心(含相关设备采购及施工),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招标人系统要求。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措施、护笼、护栏、爬梯、检修通道等设置,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
2.6.5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
2.6.6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2.6.7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2.6.8防水治理、彩钢瓦更换及加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加固设计及施工:含设计、采购、施工,出具加固后屋顶结构复核报告等)、允许分包,分包内容金额、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的资质须招标人确认。
2.7招标风险告知:
2.7.1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2.7.2设定合同生效条件:首批项目完成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即生效,合同执行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7.3项目实施都必须以通过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为前提。如果投资决策备案不通过,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7.4考核条款:中标人在框架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不低于30MWp装机容量的项目资源确认(以签订满足招标人项目收益要求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为准),剩余20MWp资源确认工作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完成,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在15个工作日内在保单或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中按低于约定的容量2万元/MWp扣除相应金额(框架EPC合同履约保函/保证金有效期应大于18个月),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在具体批次项目合同生效后,若因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对于工程竣工日期、单位工程竣工日期或关键日期:如果承包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关键日期之前,或在经发包人批准的相应日期的延长期限之前,或在发包人修改的相应日期之前完成相应的合同工程,则承包人应为这种违约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该金额的计算根据合同技术部分工程进度规定的每延误一天的逾期违约金,从应完成日期算起至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完成日期止按天计算,不足一天的应按一天计。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扣减合同总价(不包含加固、彩钢瓦更换、防水治理和储能设备)的0.1%,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金额不应超过签约合同价格的5%。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施工计划延误合同工期达2个月以上,发包人除按上述原则扣款外,有权终止合同。
中标人确定中标后与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提交履约保函(或保单),分期开发。具体实施项目应在满足开发条件后中标人与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及其管理各项目单位分期签订合同,按照项目开工批复要求时间完成并网投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2类业绩(如某项业绩范围同时包含以下2类范围,视为满足2类范围要求):
(1)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累计容量不低于10MWp(其中至少有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1MWp)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E)或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施工范围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累计容量不低于10MWp(其中至少有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1MWp)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C)或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施工范围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以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由一个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并设置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9日至2026-05-26 23:59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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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