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2026年云景平台、面向数字政府及行业机构应用、数字运营工单项目开发实施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7000220022851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 2026年云景平台、面向数字政府及行业机构应用、数字运营工单项目开发实施及初步设计,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标的1:本项目是云景数字化运营管控平台(以下简称“云景”)建设,涉及企数域、人资域。通过本项目建设,融合决策层视角、管理层逻辑与执行层需求,提升广州局流程贯通、监控全面、赋能基层能力,推动跨领域协作,优化管理模式。以流程与数据双驱动,实现运营监控线上闭环、业务向“自动驾驶”迈进,支撑“全维算、全景看、全息判、全程控”。建设企业管理大厦“一屏”,提升经营业绩可视与考核效率。深化云景平台应用,推进个性化场景建设与运营,赋能管理高效、基层减负,推动决策更精准。
标的2:为了适应数据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变化的需求,通过工单模式开展数据空间应用建设,以满足广州 数据资产业务域精益化管理要求,打造一个高效、安全、互联互通的数据空间。
标的3:基于监督控制管理应用、广州局企业运营系统(大监督决策支持应用)、广州局企业运营系统(大综合决策支持应用)、协同办公系统、企业统一门户中台、elink即时通讯平台,开展问题中心、任务中心、巡视巡察、审计、后勤物业、智慧食堂、在线办公工具等功能开发与实施工作。
标的4:本初步设计项目内容为完成2026年广州 云景平台、面向数字政府及行业机构应用、数字运营工单项目方案及设计概算编制,设计概算根据《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与计算方法》(2024年修订版)要求编制。
2.2招标范围:标的1:通过工单模式开展广州局企业运营监控平台全景展示优化、企业管理大厦“一屏”功能建设、经营业绩全景可视及考核效率提升功能建设、个性化场景建设及运营等功能开发与实施工作。
标的2:为了适应数据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变化的需求,通过工单模式开展数据空间应用建设,以满足广州 数据资产业务域精益化管理要求,打造一个高效、安全、互联互通的数据空间。
标的3:为了满足综合域数智化转型快速变化的需求,通过工单模式开展数字运营个性化应用建设,以满足广州 管理要求,持续推进行政办公、监督控制、审计管理、法规管理、纪检监察、企业架构与数字化管理等业务流程的优化,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标的4:本初步设计项目内容为完成2026年广州 云景平台、面向数字政府及行业机构应用、数字运营工单项目方案及设计概算编制,设计概算根据《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与计算方法》(2024年修订版)要求编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专项。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
| 1 | 标的1:2026年云景数字化运营管控平台个性化应用工单开发实施 | 标包1:2026年云景数字化运营管控平台个性化应用工单开发实施 | 473 | 473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否 | / | 否 |
| 2 | 标的2:2026年面向数字政府及行业机构应用(数据空间能力提升)工单项目开发实施 | 标包1:2026年面向数字政府及行业机构应用(数据空间能力提升)工单项目开发实施 | 291 | 29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否 | / | 否 |
| 3 | 标的3:2026年数字运营个性化应用工单开发实施 | 标包1:2026年数字运营个性化应用工单开发实施 | 486 | 486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否 | / | 否 |
| 4 | 标的4:2026年云景平台、面向数字政府及行业机构应用、数字运营工单项目初步设计 | 标包1:2026年云景平台、面向数字政府及行业机构应用、数字运营工单项目初步设计 | 83 | 83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否 | / | 否 |
2.7报价表及报价要求:下浮率报价。投标下浮率不低于0%为有效报价;报价下浮率大于15%的需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2.8结算方式:结算时按中标结果、依据审定工作量及按照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以第三方造价审核金额×(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2.9分包要求:1. 投标人不得将本合同项目转包给第三方。
2. 原则上不允许投标人将本合同项目分包给第三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方可将本合同项目部分内容分包给第三方,且分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2.1 合同项目的主体部分不允许分包给第三方;
2.2 合同项目分包给第三方的比例不能超过或等于合同总额的30%;
2.3 合同项目不允许分包给不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第三方;
2.4 合同项目只允许一次性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