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黑龙江公司国能(北安)发电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先立后改)项目烟囱、冷却却塔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304262,招标人为国能(北安)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北安)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 国能 ( 北安 ) 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延安大街与庆华中路交叉口南侧,距北安火车站东约 2 公里,乌裕尔河北岸约 1.5 公里的高坡上。厂址北侧是延安大街,延安大街北侧是庆华新区小区,厂址南侧是滨北铁路,西侧是国能北安 2 × 50MW 热电联产机组(简称老厂),东侧邻北安市健康产业园区。本期工程在现有厂址东侧建设 2 × 350MW 超临界湿冷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出线以 2 回 220kV 线路接入安北 500kV 变电站 220kV 侧。 本项目主体工程计划于 2026 年 7 月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至第一台机组投产工期为 23 个月,第二台机组投产日期与第一台机组间隔 2 个月,第一台机组 2028 年 6 月投产,第二台机组 2028 年 8 月投产。
2.1.2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共划分 一 个 标段, 包括:烟囱的基础、外筒、内壁防腐、集团标识等施工;冷却塔的内、外部所有相关建筑工程及其土建辅助设施工程等。
2.1.3 工期: 本项目计划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开工(主厂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总工期 17 个月。施工进度和工期需满足工程的建设需要。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座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自然通风冷却塔施工的合同业绩,和至少具有1座200米及以上火电机组烟囱施工的合同业绩,且自然通风冷却塔和烟囱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座200米及上火电机组烟囱或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冷却塔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