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电厂至祥和大街长输供热管网工程配套建设中继泵站项目电力部分前期阶段相关设计及用电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河电厂至祥和大街长输供热管网工程配套建设中继泵站项目电力部分前期阶段相关设计及用电保障服务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邢襄热力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沙河电厂至祥和大街长输供热管网工程配套建设中继泵站项目电力部分前期阶段相关设计及用电保障服务
2.1.2建设地
2.1.3建设内容:占地4.6385公顷,建设一座供热管网配套中继泵站,含中继加压水泵房、大温差机组主机房、水处理间、抢修维护中心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32042.4平方米。
2.1.4服务期限:1、服务: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测绘、路径方案比选及初步设计送审稿提交;收到评审意见后7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修改完善、初设批复;后续按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进度配合直至正式电送电完成。2、施工:具备现场施工条件后3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1、服务: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电网公司相关技术规定,满足初步设计评审、报批及后续施工图设计、施工、送电要求。2、施工:满足国家现行电气施工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属地供电公司验收标准。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内容:(1)现场踏勘、用电负荷计算、多路径方案踏勘与经济技术比选、供电方案报批;(2)路径规划报批、占用城市绿地审批、临时占用或开挖道路许可;(3)全套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图纸绘制、工程概算编制;(4)后续配合正式电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工作;2、施工内容:临时用电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试验调试、送电验收、后期隐患排查、用电维稳等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设计资质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内)专业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类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业绩要求:2023年7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用电工程施工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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