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300万吨/年高有机含盐废水及5万吨/年废盐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整体设计规模为300,0000m³/a高有机含盐废水资源化处理、5,0000t/a 废盐资源化利用、900,0000m³/a 再生水回用。项目拟2期实施,一期设计规模为60,0000m³/a 高有机含盐废水资源化处理、4,0000t/a 废盐资源化利用以及39,0000m³/a再生水回用。项目年生产运行按照全年运行300天计(7200h)。总用地面积约12,0000㎡(180 亩)。建设地点: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通一路和化工三路交叉口东北侧空地处。
2.2 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300万吨/年高有机含盐废水及5万吨/年废盐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运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年(本项目采用5+2模式,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先行签订5年服务协议,后续2年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等因素,决定是否续签服务协议。) (3)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无重大安全事故、环保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09 09:00:00至2026-10-14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