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模: 10台套纯电宽体车(纯电非公路自卸车)采购。
2.1项目名称: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采矿厂纯电宽体车采购(推)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项目地处云南省西北部怒江傈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金顶镇境内,地理座标为:东经99°25′,北纬26°24′,距兰坪县城约8km,距金顶镇约5km。矿区有两条公路通大理,里程190km;其中向东的公路经剑川接丽江、昆明等干线公路,至昆明里程527km,交通方便。
项目所在地属亚热带高原山地气候,气温较温和,最高气温31.7℃,最低-10.2℃,年平均气温10.4~11.8℃;雨量较为充沛,年平均降雨量1088.43毫米,最大1327毫米,最小713毫米,降雨多集中在每年的6-10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73.57%;年平均蒸发量1578.38毫米;相对湿度年平均74%,最高89%,最低52%;年平均冰霜期108天,最多127天,最少86天,无日照地方冻土层厚可达10厘米以上。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采矿厂指定地点,落地交货,现场安装组装、整机交货。
2.5招标范围: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纯电宽体车 |
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
台/套 |
10 |
2.6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到货。卖方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买方及设计单位提供完整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备件清单等技术资料及设备到场后由购买方使用单位进行外观、配置、关键部位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无条件退换。
2.7其他:质量保证期: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投入使用5000h(先到为准)。
|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
资质要求 |
/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3年至今具有不少于 3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注:类似项目业绩指纯电宽体车的(供货)销售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所供设备的合同关键信息,若合同中无法清晰体现,须补充提供以下任一文件予以证明:①与该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发票;②由最终用户(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明确设备规格型号及使用情况。下文所涉“类似业绩”、“合格业绩”均按本条执行;③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考察制造商的类似项目业绩。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
其他要求 |
1.其他要求新增:投标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要求,进行项目安全管理,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未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提供承诺书。 |
获取时间:2026-10-26 00:00:00.0至2026-11-02 17:00:0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