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公司智慧电站新能源区域集控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建设一套新能源场站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接入现有智慧电站新能源区域集控系统的智能巡检模块并与智能设备、智能交互模块深度集成融合,构建统一规范的集控级智能巡检系统,实现所有新能源场站无人机智能巡检集中远程管控规范化管理。公司覆盖风电、光伏多类型新能源发电场景,为区域能源安全和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随着场站运营年限增长和规模扩大,传统人工巡检模式已难以满足新时代新能源运维高效化、安全化、智能化的要求。目前,公司已在桃花风电场、桃花光伏电站先行搭建了智能巡检系统,实现了对风机、线路、光伏的无人机巡检,显著提升了现场巡检效率与质量。在此基础上,公司决定将无人机智能巡检与运维系统推广至其余场站,积极响应国家能源智能化发展号召,进一步提升下属场站运维管理水平。本项目拟实现下属的10个风电场、2个光伏电站(包括:迅风风电场、俊风风电场、蜜源风电场、大容山风电场、天堂顶风电场、劲风风电场、岚风风电场、汇能风电场、祥风风电场、百花山风电场、六景光伏电站、金玉光伏电站)无人机智能巡检,提高场站运维作业效率,识别潜在隐患,并接入集控侧智慧电站新能源区域集控系统,采用集控侧统一管理模式,将图片识别等计算处理任务与集控端形成集控和站端协同办公模式,实现各场站无人机巡检平台数据的集中汇聚、实时监控与统筹管理,从而助力场站实现精细化管理和高质量运营。
1.2.2 招标范围
投标人需在公司智慧电站新能源区域集控系统建设的基础上,接入本次建设的广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属的10个风电场、2个光伏电站3套动态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含1个场站为试点配套1套视频实时回传系统)、6套静态无人机巡检系统和2套光伏电站智能巡检系统,以及场站智能巡检系统实现所需的施工、设备、材料、开发、实施和集控中心智慧电站新能源区域集控系统接入后所需所有服务器、辅材、网络调试、开发和培训等服务内容,最终提供一套完整新能源场站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和项目实施相关软硬件及相关开发实施服务;投标人提供各场站的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需满足现场风机静态巡检和动态巡检(风速4m/s-10m/s之间的风机风轮任意转速场景)两种模式,光伏巡检和线路、塔杆巡检的场景巡检,按照智慧电站新能源区域集控系统建设的规范要求,构建合理的部署架构和网络架构,接入现有桃花智慧电站新能源区域集控系统的智能巡检模块并与智能设备、智能交互模块,引用现有已构建的识别算法模型,按不同场景进行算法调优和完善,达到现场巡检识别效果,实现数据可靠性和统一管理、深度交互与融合。投标人承担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设备、材料、施工、协调和实施工作,推动公司智慧电站建设和场站的少人值守与智能化运维工作。
1.2.3 交货期限
总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0天
设备到货:合同签订后120天
上线验收:合同签订后300天
质保期: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730天
1.2.4 交货地点
产品主要安装位置为 广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集控中心、广西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属风光电站(迅风风电场、俊风风电场、蜜源风电场、大容山风电场、天堂顶风电场、劲风风电场、岚风风电场、汇能风电场、祥风风电场、百花山风电场、六景光伏电站、金玉光伏电站)。
投标人应具有产品安装经验,了解 数据库、交换机、服务器、通信 系统、了解 网络安全、电力监控、一次二次设备、巡检无人机 相关规定。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1-01-01 至 投标截止日期新能源(风电或光伏)智慧场站或电力行业无人机巡检业绩 至少 2 个,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合同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信息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1-01-01至2026-10-28,否则按无效认定。
1.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
①上述资质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提供更高等级同种资质证书视为符合要求。
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业绩用户证明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用户证明,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能证明其本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⑤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有):上述人员如要求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1.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10-30 2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1-05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