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城区给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EPC(一阶段)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61200120033 )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六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六安城区给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EPC(一阶段)总承包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自有资金,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六安城区给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旨在通过对六安城区超过使用寿命、材质落后存在病害风险、漏损严重、影响水质安全的城市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满足用户对供水水量、水质及水压的要求,提高六安市城区供水的安全性,有利于改善管网布局不合理造成的水压浪费,减少破旧管道的漏损,实现六安市城区的节水、节能。
2.2招标范围
本次实施六安城区给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阶段主要内容如下:
(1)对G312国道(梅山路-红达云创慧谷,含1处过G312顶管工程)、正阳路(G312-许继慎路)、许继慎路(雪花啤酒厂-皋陶大道,含穿越淠河总干渠和三源河2处顶管工程)、安民大道(寿春路~合武高铁)、皋陶大道(寿春路~合武高铁)、蓼城路(皋陶大道~安民大道)、五礼路(寿春路~合武高铁)7条市政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共计建设DN600-DN1400球墨铸铁管约21.6km,以及阀门、井室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路段信息可参考初步设计图纸,下同)。
(2)根据接水单位需求,对28处用水单位接入市政给水管网中未实施的6处进行更新改造。
以上为本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承包人在保证本项目工程规模、路由及实体内容不变的前提下,投标人可结合招标人提供的初设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合理优化实施方案。优化方案所发生的施工工艺、协调赔偿等费用增减一律不做调整,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本次采购范围为六安城区给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阶段)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内容包括项目的工程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及甲供材料设备的接收、场内二次转运和保管、安装及除甲供材料设备以外的相关物资的采购与进场、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本工程采用甲供材模式,甲供材料设备(除顶管施工部分)由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除甲供材料设备以外的相关物资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甲供材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其中:
(1)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工程详细岩土勘察、带状地形测绘、现状地下管线探测、管线成果建库;施工阶段补充勘察、超前钻探、验槽及全过程勘察技术服务;编制并提交满足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验收要求的详细勘察报告、管线探测成果资料。
(2)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3)施工部分:按照施工图、规范及合同要求组织现场施工,落实人员、机械设备进场,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接收、场内二次转运和保管、安装及除甲供材料设备以外的相关物资的采购与进场,完成工程实体建设;负责施工全过程质量自控,开展自检、工序报验,落实质量问题整改;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做好现场安全管控、隐患排查,承担施工现场安全主体责任;编制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把控工期,按节点推进项目实施;负责完成临时设施、临时占地、管线(绿化)迁改、占破路及恢复、交通疏导等工作;负责材料设备进场核验、保管使用,做好施工资料同步收集整理;配合监理、建设单位及第三方检测工作,完成分部分项、竣工验收,完成缺陷整改及质保期维保工作。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1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6年12月(以监理人签发的首个区段工程开工令为准),所有区段工程于2028年5月前竣工(具体截止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签发之日为准),直至完成竣工验收止。
各区段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对应区段工程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以各区段工程完工验收报告签发之日为准,各区段工程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含勘察设计及施工全部工作)具体如下:
(1)G312国道(梅山路-红达云创慧谷)市政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期9个月;
(2)正阳路(G312-许继慎路)市政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期9个月;
(3)许继慎路(雪花啤酒厂-皋陶大道)市政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期12个月;
(4)安民大道(寿春路~合武高铁)市政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期4个月;
(5)皋陶大道(寿春路~合武高铁)市政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期4个月;
(6)蓼城路(皋陶大道~安民大道)市政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期4个月;
(7)五礼路(寿春路~合武高铁)市政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期4个月;
(8)6处用水单位给水接入市政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期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②、③、④和⑤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勘察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内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满足以下之一即可):
a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b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③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内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满足以下之一即可):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内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内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在市政供(给)水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或施工任务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经历;
②设计负责
③施工负责
④安全负责
注:提供上述相关证书(须注册于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相关任职经历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文件,并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盖章证明材料),2025年10月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以上岗位均不得兼任。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a. 勘察设计业绩:须提供至少1个供(给)水管道管径不低于DN600或管道长度不低于10公里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b. 施工业绩:须提供至少1个供(给)水管道管径不低于DN600或管道长度不低于10公里的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注: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相应任务的单位提供),如合同无法体现业绩要求信息,应提供业主盖章证明;如提供的是联合体业绩,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独立投标人独立承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如同时满足资格要求中业绩要求a和业绩要求b,可分别核定为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内容,分别核定为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信誉要求;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2年(2024年、2025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2025年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2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不超过3个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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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ct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