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2027-2028年第三方物流和仓库辅助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7000220024314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 2027-2028年第三方物流和仓库辅助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项目包含了3个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1概况:
根据供应链中心2027-2028年物流服务需求预测及仓库辅助服务使用情况,计划采购2027-2028年第三方物流及仓储辅助服务。
根据 对应急物资配送时间要求:城区2小时,农村3小时,特殊边远地区5小时,提高供应链中心应急物资供应的响应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需求,计划采购供应链中心第三方物流24小时值守供应。主要工作内容:执行日常抢修、重大节日保供电、恶劣天气等应急值守配送任务,建立抢修任务台账。协助甲方开展仓库物资出入库、盘点和装卸搬运等相关工作。负责供应链中心BC类急救包、应急抢修物资、抽检物资、仓库物资移库等装卸配送工作。
2、标的2概况:
根据供应链中心仓储业务单一性和重复性较强的特点,结合中心结构性缺员现状,拟申请相关服务需求,完成各项仓储辅助相关业务,确保物资的供应。主要工作内容:负责逆向仓库的物资整理、核对、卸货堆叠和分类存放等工作。
3.标的3概况:
根据直属各区局和输电一所、输电二所、变电一所、变电二所、变电三所、通信中心、党校、电科院、综合服务中心、计量中心、系统运行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的2027-2028年物流服务预测情况,计划采购2027-2028年第三方物流服务。工作内容:投标方承包招标方设备材料的二次运输与装卸,废旧设备材料回收运输与装卸、物资搬运、摆放、整理等工作。投标方提供车辆的安全运输与装卸,配备司机与装卸搬运人员,同时保障车辆、货物、人员安全。
2.2招标范围:标的1:服务范围包括广州 生产物资运输(含配送、搬运、装卸、吊车等服务)、供应链中心24小时应急值守、白云黄石、番禺钟村和增城三联等仓库驻点仓库辅助业务。
标的2:服务范围包括广州 花都九塘、从化棋杆、番禺城北、增城三江、南沙东涌、花都云山和待投运等逆向物资(资产)仓库的整理、卸货堆叠和分类存放等仓库辅助业务。
标的3:服务范围包括广州 直属各区局和输电一所、输电二所、变电一所、变电二所、变电三所、通信中心、党校、电科院、综合服务中心、计量中心、系统运行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2027-2028年第三方物流服务。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
| 1 | 标的1:供应链中心2027-2028年第三方值守配送及仓库辅助服务 | 标包1:供应链中心2027-2028年第三方值守配送及仓库辅助服务 | 1954 | 单价限价,详见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 否 | / | 否 |
| 2 | 标的2:供应链中心2027-2028年第三方逆向工作辅助服务 | 标包1:供应链中心2027-2028年第三方逆向工作辅助服务 | 1296 | 单价限价,详见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 否 | / | 否 |
| 3 | 标的3:广州 2027-2028年第三方物流服务 | 标包1:直属各区局2027-2028年第三方物流服务 | 897 | 单价限价,详见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 否 | / | 否 |
| 标包2:输电一所、输电二所、变电一所、变电二所、变电三所、通信中心、党校、电科院、综合服务中心、计量中心和系统运行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2027-2028年第三方物流服务 | 508 | 单价限价,详见报价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 否 | / | 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他组织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 2 |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的。 |
| 3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 异议递交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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