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自治州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格尔木光伏产业园区
项目整体进度: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45 天内交货,交货完成到货验收后,投标人在 30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调试合格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 15 天。总工期 90 天。
2.2 招标范围
采购一套光伏子阵交/直流耦合储能系统及安装,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储能系统、配套的能量管理系统 EMS、箱式变压器及整个系统的安装、施工等,具体内容如下:
1.储能系统总容量不低于 2.65MWh,单台储能系统额定容量不低于 240kWh 的储能系统设备(含配套储能变流器 PCS 及电池管理系统 BMS),充放电深度支持 0-100%全范围使用,防护等级及结构设计应适应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
2.一套独立能量管理系统 EMS,用于实现对储能设备的能量调度、运行监控、数据采集与远程管理,支持与上级监控系统通讯交互。
3.一台 1250kVA 箱式变压器,箱变整体应满足户外安装使用要求,防护等级及结构设计应适应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
4.负责上述设备的采购、运输、卸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5.负责本次项目所有设备对应的基础土建施工、场地改造、配套预埋及接地施工等全部基础工程内容,确保所有设备满足落地安装、安全运行及长期服役的场地基础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 )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2 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储能系统设备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
(2)投标人近 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 12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3)投标人近 24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近 12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4)投标人近 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生态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和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5)投标人应具备近 5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 2 个储能系统设备供货业绩。若投标人为制造商,代理商业绩可作为供货业绩;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制造商业绩也可作为代理商业绩,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验收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唯一投标人,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如为代理商投标,是特定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唯一委托投标的代理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7)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近 3 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要求: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对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授权书。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11 月 3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