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 陕西省
2.3 建设规模:19320MW
2.4 建设工期:现有合同执行完毕之日起两年,如在合同供货期内买方采购金额达到采购上限金额,则合同终止;若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供货时间的,应签订延期协议,最长延期三个月
2.5 材料名称:盐酸
2.6 数 量:预估总量 16700 吨,据实结算
2.7 技术规格:火电企业水处理系统生产用盐酸,符合《工业用合成盐酸》GB/T320要求,严禁工业副产酸、工业次品盐酸。
2.8 招标范围: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各企业(合同有效期内如有新增项目,将自动添加到本合同的供货范围)2026 至 2028 年盐酸长协采购,预估总量 16700 吨,据实结算。
2.9 交货地点: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各企业指定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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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供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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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长青工业园区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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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孙镇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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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杨凌热电有限公司 |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神农路东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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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秦岭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省华阴市罗敷镇罗敷工业园区秦岭发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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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陕西华电瑶池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省咸阳市彬县城关镇唐瑶池发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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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富平热电有限公司 |
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富辰 1 路1 号富平热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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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彬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亭口镇煤电工业园区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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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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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延安热电厂 |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延安热电厂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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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陕西发电有限公司西安热电厂 |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 40 号西安热电厂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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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渭河热电厂 |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正阳镇渭河热电厂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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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 |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西安市电厂东路 23号(电厂东门)唐灞桥热电厂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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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龙门工业园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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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宝鸡热电厂 |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千河镇宋家庄宝鸡热电厂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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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陕西府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皇甫川镇府谷西王寨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
2.10 交 货 期:根据最终用户实际要求送货,在接到通知后,48 小时内按要求数量将货送至指定地点。
2.11 其 他:授标原则:本项目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按照排名与前两名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第三名作为备选中标人。本标段为统招分签类采购, 合同签订时各使用单位按照各自采购预估总量的60%与第一中标人签订合同,按照各自采购预估总量的40%与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实际供货量正负偏差在 5%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盐酸);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盐酸)。
(2)投标人须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如投标人自运输的,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 8 类或盐酸);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被委托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 8 类或盐酸)和委托运输协议文件。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 3 年内(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盐酸累计总量大于等于 1000 吨的供货业绩,提供反映供货量等有效信息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销售合同未能体现供货量的,需提供能够反映业绩要求的供货证明(供货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供货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 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 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1 月 04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