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保定市博野县
2.2 规 模: 博野风电场位于保定市博野县,该电站为陆上集中式风电场,隶属于河北清洁能源分公司,建成一座220kV升压站。风电场每台风电机组附近均设置1台箱式升压站作为机组变压器,装机容量90MW,6.25MW、6.66MW风机共计14台。
2.3 标段划分: 博野风电场智慧场站建设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保定市博野县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自开工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为从源头上解决传统场站依赖人工巡检、经验判断,存在响应慢、覆盖窄的运维难点,以及利用新型技术赋能“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运维模式,计划在博野风电场搭建智慧化场站,以进一步提升现场运维管理。本项目旨在利用先进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搭建新能源电站智慧引导入系统、数字孪生3D模型等系统,以实现场站的人员智能管控、关键区域无人化巡检、智能故障和灾害分析等功能,显著增强风电场的管控能力,提升巡检效率和准确性,降低运维成本,并提高经济效益。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材料);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1项新能源智慧场站建设(或供货),或机器人智能巡检系统建设(或供货),或无人值守项目建设(或供货)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1月09日23时59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