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 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检修及照明配电箱及照明灯具、消防应急及疏散指示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 项目概况: 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以下吉林热电厂)位于吉林市 江北化工区,是国家“一五”时期前苏联援建的 156 项工程之一。吉林热电厂共建有 11 台 机组,1~4 号机为单机容量 35MW,建于 1956~1958 年,5~7 号机为单机容量 65MW,建于 1959 年,8~9 号机为单机容量 125MW,建于 2003 年,上述机组均为前苏联制造;10~11 号机为单机容量 200MW,建于 1988~1989 年,为国产机组,10 号机于 2008 年进行通流改 造扩容至 220MW,11 号机于 2009 年进行通流改造扩容至 220MW,11 台机组总装机最大时容 量为 1025MW。1~7 号机组于 2014 年前退役关停,现 8~11 号机组运行。本期新建机组通 过关停现有 8、9 号机组(2×125MW)、10、11 号机组(2×220MW)等容量替代方式建设 2×350MW 机组。经 批准,2023 年 11 月成立了 吉林热电有限公司,由吉林公司全资设立。 吉林热电有限公司作为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对国能吉林热电厂 “等容量替代”新建 2×350MW 热电联产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
2.1.2 招标范围:主要包含2台机组配套的照明配电箱、检修电源箱、小动力配电箱和接线箱;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设备;消防应急及疏散指示系统的本体、设计、制造、供货、检验、运输、安装指导、试验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 1个月内,具体交货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 交货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路35号项目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工业照明设备(合同内容须至少包括50W及以上灯具不少于800套)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19 08: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