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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输煤化学等系统整体委托服务(13个月)招标公告

   2025-10-20 0
核心提示: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生产服务类班车)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输煤化学等系统整体委托服务(13个月)项目已批准,招标
 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生产服务类班车)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输煤化学等系统整体委托服务(13个月)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包头华益热力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

2.2 项目规模:2×320MW火电机组,2005年12月投产发电。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025年12月1日到2026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生产运营-输煤化学等系统整体委托服务(13个月):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输煤化学等系统整体委托服务(13个月)项目,主要内容为发电运行部输煤运行、化学运行,设备维护部输煤、化学系统及其配套的设备委托维护服务,人数不低于125人;供热分公司供热运维、客户服务、营销收费、稽查管理、规划建设、综合管理等委托运行、维护服务,人数不低于150人;包头华益热力有限公司北梁北区和铝业园区热力站及其供热范围内的一二次供热管网设备设施委托运行、维护服务,人数不低于13人。委托时长为13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输煤化学等系统整体委托服务(13个月)】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生产委托运维服务业绩(合同业绩: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0-20 10:00到2025-10-27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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