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鑫业 2025年第10批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黄河水电物资 受招标人委托,就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编
项目业主:黄河鑫业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由黄河鑫业 负责,现已落实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黄河水电物资 受招标人委托,就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交货地点 | 信息服务费(元) |
1 | 黄河鑫业 食堂修缮项目 DNYZC-2025-10-01-413-01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黄河鑫业 4个损坏的地板砖、门窗、吊顶及电器线路、给排水管线、采暖管线进行维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如下(但不限于): 1.食堂地板砖维修127㎡; 2.吊顶维修210㎡; 3.木质门维修25.08㎡ 4.水电气管线维修。 现场踏勘:各投标人于2025年10月28日10:00时在黄河鑫业 办公楼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承担。 17794739711 | 项目工期:合同总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不变;遇到法定节假日及重要会议期间,不进行中、高级以上风险作业,工期顺延,总工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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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黄河鑫业 大修渣除尘器设备采购DNYZC-2025-10-01-413-02 | 黄河鑫业 大修渣库(库内面积为1089㎡,库外除尘器占地面积165㎡,合计建筑面积1254㎡)除尘器技改项目,通过对原除尘设备的升级改造来满足改造后的设备的收尘风量的需要,主要对大修渣库除尘系统除尘器进行升级改造。 (1)采购1套除尘器设备,用于电解槽大修渣贮存库房除尘使用; (2)构成除尘器设备的除尘器本体、风机、净化装置、控制系统等除尘器备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如下(但不限于): 1)新建除尘器、风机及其附件、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 2)烟囱及收尘管道的设计、制作、供货、运输; 3)卖方提供所供设备调试和首次生产所需的润滑油、润滑脂以及冷却液; 4)卖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设计、施工、操作、维修所需的完整的技术资料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5)提供设备的安装支架、检修平台以及护栏、连接构件、安全缆绳等所有材料; 6)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设计联络。 构成系统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系统以及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部件组件及附件、其他辅助材料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中。 | 项目整体进度:60日,自合同签订后5天内卖方对招标人进行设备技术返资。卖方在交货期内将设备供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
| 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黄河鑫业 | 300 |
3 | 黄河鑫业 罐式炉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DNYZC-2025-10-01-413-03 | 招标范围 黄河鑫业 罐式炉改造项目相关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2.2.1监理范围内的监理工作。 2.2.1监理范围 黄河鑫业 罐式炉改造项目相关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拆除工程: 2台回转窑及附属设备拆除、除尘设备、物料输送设备、物料提升设备、管网、电缆拆、建筑物及设备基础等拆除; 2)建筑安装工程: (1)土建工程:基础工程(设备基础),罐式炉主体砌筑工程,防水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基于原有结构进行的加固改造,新增煅烧厂房等; (2)钢结构:厂房框架、设备钢平台、爬梯、护栏等; (3)电气系统、自控系统、照明安装; (4)给、排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氮气系统,天然气系统,采暖系统安装; (5)消防系统; (6)新增配电室等。 3)工艺管道、机电设备安装: (1)煅烧及原料库车间内改造斗式提升机、皮带输送机、配料设备、破碎机、除尘器、制氮系统、氮气吹扫系统、脱硫脱硝系统、锅炉、减温减压设备等设备的安装; (2)所有配套给、排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氮气系统,天然气系统,采暖系统,消防系统管道的安装; (3)二级配电室的建安及配电系统安装; 4)以上系统的联动调试、空载、负荷试车。 其他 (1)上述各系统设备的埋件、埋管等附属设施,以及试运转所必需的各种临时监理; (2)上述监理范围内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转和验收; (3)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机电设备的到货验收、开箱检查、验收及部分设备的检测工作,参加委托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试验及验收的等工作; (4)原材料到货验收及由监理组织的材料检验与试验; (5)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及调试方案等; (6)施工资料验收、监理资料整编归档; (7)组织或参与工程验收、设备移交及竣工结算等工作; (8)参与各系统设备的招评标和合同谈判、图纸审查、设计交底; (9)配合工程审计,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全部验收工作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5年10月28日13:30时在办公楼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承担。 15709783873 | 暂定为2026年1月1日开工,2026年12月31日完工。具体服务开始日期以项目委托人通知的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 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黄河鑫业 | 3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
1 | 黄河鑫业 食堂修缮项目 DNYZC-2025-10-01-413-01 |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投标人自身的责任而使投标人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 或国家电投*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已完工的相同或类似施工项目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7)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8)核查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黄河鑫业 大修渣除尘器设备采购DNYZC-2025-10-01-413-02 | 基本资格条件 (1)卖方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卖方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4)卖方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卖方没有处于 及黄河鑫业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2专用资格条件 卖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除尘器设备生产制造或代理企业卖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除尘器设备生产制造或代理企业(代理企业必须提供除尘器设备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卖方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卖方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卖方应具有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个及以上除尘器供货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唯一卖方,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如为代理商投标,是特定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唯一委托投标的代理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6)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近3个月的本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不允许分包 |
3 | 黄河鑫业 罐式炉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DNYZC-2025-10-01-413-03 |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 及国家电投*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监理企业,具有冶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 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同类型同等级或同规模及以上的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或工程量清单、签字页等)、竣工证明等(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等级的注册类执业资格,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的本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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