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安吉电厂 安吉梅溪2×9H级燃机新建工程室外综合管架及零星设施美化装饰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浙江安吉2×9H级燃机新建工程项目厂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龙口村,距安吉县约16公里,距离湖州市区约33公里,距杭州市区约65公里。本工程拟建2套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联合循环机组装机方案由2台H级燃气轮机、2台余热锅炉、2台蒸汽轮机和2台发电机组成。厂址西侧为农田和南北向梅小线,西北角有约50户民居,北侧为梅溪镇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和安吉银泉汤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东侧为山体,山顶标高约78.37m(1985国家高程,下同),厂址南侧为梅溪街和西苕溪,西南侧及东南侧沿西苕溪北岸梅溪街北侧各有约30户民居及20户民居。梅溪街位于厂址南侧及东侧,道路标高4.45m~7.32m,道路现有宽度6m~9m,东侧接至厂址东面安吉梅溪公用码头方向,西侧接至梅小线。国能安吉梅溪2×9H级燃机新建工程室外综合管架及零星设施美化装饰具体包括综合管架区域、水岛东侧区域、主厂房2号楼梯间区域及冷却塔爬梯区域的美化装饰,含.室外综合管架部分、冷却塔区域装饰美化(爬梯)按浙江院提供的厂区设施装饰图(图号33-F11791S-T1610)、机械通风冷却塔外围护图(图号33-F11791S-T1303),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尺寸复核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美化装饰效果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水岛区域装饰美化(东侧墙体)、主厂房2号楼梯间美化装饰隔断、金属仿古亭,进行美化装饰深化方案设计、美化装饰效果图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投标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说明书和计算书等),需报设计监理(如有)审核、确认。设备制造、材料供货、包装及运输、现场安装竣工图设计、外立面规划报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工作范围包括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所涉及到的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外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的设计(深化设计)、供货、安装、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 统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人负责,并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本招标技术要求并未规范所有的设备及材料,投标人应提供系统所必须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并完善整个系统。具体详见本招标技术要求。工期:具体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总工期10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实施地点:国能(浙江安吉)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或建筑工程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筑工程(合同中至少包含装饰装修内容)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建筑工程(合同中至少包含装饰装修内容)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建筑工程(合同中至少包含装饰装修内容)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建筑工程(合同中至少包含装饰装修内容)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相关内容。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相关事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29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