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电站新增防洪设施项目采购公告
一.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沙湾电站新增防洪设施项目,采购人为四川浙新能沙湾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标段采用公开询价、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增设沙湾电站厂区挡墙段及尾水渠段钢筋砼防洪墙、尾水渠段厂房外墙防水丙纶、尾水渠及大门段防洪挡板、厂区排洪渠道防洪挡板闸及厂区缓冲集水池。
三.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报价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报价。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选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报价人被列入“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7.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8.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报价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9.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10.报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1.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
12.报价人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名。
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0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10月30日 17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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