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2.1项目名称:固原彭阳2×660MW机组工程制氢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固原彭阳2×660MW机组位于于宁夏固原市彭阳县王洼镇境内,位于固原市彭阳县王洼镇西南约3.5km,西南距固原市约32km。厂址北靠王洼煤矿专线,东距王洼煤矿(一矿)储煤场约2.5km。本期工程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
2.5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固原彭阳2×660MW机组工程制氢系统设备,包括一套10Nm3/h的质子膜制氢装置、贮氢装置及内外部件、阀门、管道、仪表等辅助设备及配套附件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详见供货要求。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 6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制造,具备启运条件,交货时间以买方正式通知为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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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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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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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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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并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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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制氢设备供货合同业绩1份(不含改造),业绩证明至少应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关键内容信息页),以签发或签署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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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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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29 00:00:00.0至2026-01-03 00:00:0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