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公司煤场建设项目位于江陵县马家寨乡长坑村江陵经济开发区内,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和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战略,本项目将建设一座现代化、高效率的工业煤炭储转运基地(储量共计40万吨)。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2座条形储煤场,储量共计40万吨。项目总用地约13.27公顷。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公司煤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及工程试桩服务。具体范围包含:
(1)初步设计:包含本项目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现场服务以及与初步设计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全过程涉及的专家审查、论证、修改、报批、收口及后期配合等全部相关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
(2)其它工作:工程试桩及试桩检测、项目节能报告专篇编制与审查、配合业主开展工程实施阶段的技术准备工作等技术咨询服务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3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初步设计文件取得正式批复、全部技术服务工作履约完毕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及煤炭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具有国内封闭煤场设计业绩或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主体设计业绩(须含封闭煤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投产证明等证明材料(至少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字盖章等上述业绩要求的特征信息)。若提供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该业绩中投标人承担具体工作认定,以合同等证明材料及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为准。
(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设总)须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项目负责人(设总)须具有以下业绩之一:
①具有担任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主体设计(须含封闭煤场)项目负责人(设总)的业绩;
②具有封闭煤场设计项目负责人(设总)的业绩;
③具有封闭煤场EPC项目设总的业绩。
以上业绩均须提供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或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4年、2025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2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1月3日9时整至2026年11月9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