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甘肃新能源有限公司、白银风电有限公司、酒泉第一风电有限公司、酒泉第二风电有限公司、敦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青海风电有限公司、青海风电有限公司共和分公司、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石嘴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宁夏风电有限公司、酒泉新能源有限公司、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汇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均是控股投资企业。根据股东授权,由甘肃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管理以上新能源公司,以及甘肃售电有限公司。本次委托招标范围内项目的劳务外包服务
2.2 项目实施地点:甘肃兰州、甘肃捡财塘风电项目所在地、甘肃酒泉一风电项目所在地、甘肃酒泉二风电项目所在地、甘肃敦煌光伏项目所在地、青海贝壳梁风电项目所在地、青海切吉风电项目所在地、青海格尔木光伏项目所在地、宁夏石嘴山光伏项目所在地、宁夏中宁风电项目所在地、甘肃北七风电项目所在地、阿克塞汇东项目所在地、业务发展二部所在地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标段名称:甘肃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所管理公司2027年-2029年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4.1 招标范围:甘肃捡财塘风电项目、甘肃酒泉一风电项目、甘肃酒泉二风电项目、甘肃敦煌光伏项目、青海贝壳梁风电项目、青海切吉风电项目、青海格尔木光伏项目、宁夏石嘴山光伏项目、宁夏中宁风电项目、甘肃北七风电项目、阿克塞汇东项目、业务发展二部、甘肃新能源的驾驶服务、餐饮服务、保卫保洁服务及日常杂务服务等劳务外包服务;及国投甘肃售电有限公司的驾驶服务、餐饮服务、保洁服务等劳务外包服务。
2.4.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1095日历天,工期说明: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共1095日历天_;
2.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甘肃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所管理公司2027年-2029年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3.1.1 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执行期开始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劳务外包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3.1.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执行期开始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劳务外包项目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若合同内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须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描述,否则业绩无效)及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6年6月(含6月)及以后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社保由上级单位缴纳, 应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3.1.5 投标人其他要求:/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7 备注:
4.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1-03 17:00:00时至2026-11-09 17: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